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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男变奶爸,重生我要做女儿奴最新章节,渣男变奶爸,重生我要做女儿奴章节目录阅读

推荐一本小说,名为《渣男变奶爸,重生我要做女儿奴》,这是部都市类型小说,很多书友都喜欢陈阳沈雪等主角的人物刻画,非常有个性。作者“赤色”大大目前写了1064330字,最新章节第501章 完本感言,连载中,这本书的标签有都市种田、 都市、 种田、 重生、 奶爸、 年代、 美女、,喜欢这类小说的书友朋友们可以收藏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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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品简介

看小说一定不要错过赤色写的《渣男变奶爸,重生我要做女儿奴》,主角是陈阳沈雪。主要讲述了:第二天,天刚擦亮,陈阳就一骨碌爬了起来。望了眼护着小奶娃酣睡的母女俩,老男人蹑手蹑脚的转到了后院,从柴房墙上取下了沉灰已久的一把土弓。歪歪扭扭的弓身也不知道是从哪棵歪脖子树上砍来的料子,好在弓弦被保养……

二、书友评论

啥都没交代清楚啊猪脚多大年龄了35还是40啊家是哪里的下乡的地方又是哪里女儿多大了这些都糊里糊涂的

沈雪对养父母真的没有感恩的态度,养父母可以说是孩子的救命恩人,当时沈雪留下孩子也养不活,现在有钱了就想要回来,想要回来那么就应该把姿态放低,给我的感觉就是养父母对不起沈雪的样子,沈雪忘记养恩比生恩大

我国1985年的水泥产量已经是世界第一,当年产量1.46亿吨,所以,本书说我国90年代后期才使用水泥是极其错误的。我国使用水泥是5000年前的仰韶时期,在古代就使用了和现代水泥极其相似的凝固剂,目前,我国的水泥产量已经20多亿吨,占世界总产量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男主吃差价太多,居然是2倍,心有黑

感觉最近这段剧情有点多余,有女儿不够?非要有个儿子?重男轻女?

上大学就是最大的败笔,你都重生你还在乎那几个人脉?有那时间去做生意认识的领导不更多?正直改革开放,认可你理念的领导以后前途会查?与其去结交未来不确定的人还不如脚踏实地,不配作为一个重生者,而且还整个在女方家里比在自己家里舒服可真行啊,而且有钱了雇个保镖去下地插秧?10万元户啊,那个年代什么概念?

不是后宫文,不能写太多主角和其他女角色的戏,有点影响剧情,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我也觉得奇怪,男主现在身价上万的人,你情可带动自己老婆那些人,也不带动自己由小玩到大的亲人,别说了你自己亲姐亲妹了,回家也不给你父母亲买房什么的,在老婆那边自己偷偷盖房子,没你父母亲你啥不是,还重生者,对得起这个称呼吗

男主五百块钱买个四合院,给手低下员工五百块钱探亲,等于一套房子,感觉房子太便宜了

猪脚重生不是因为爱前妻,也不是因为愧疚,只是因为记者说的没有继承人刺痛了。所以重生不过就是想女儿原谅,然后当继承人。如果按写的这么好,猪脚离婚回城后就可以马上复婚。而且上大学四年,工作,出国加起来至少得有六七年吧?这么久都不复婚,说明猪脚根本就不在意前妻和孩子。所以女儿恨他是有道理的。开局的立意就是一个错误的,自相矛盾的

三、作品赏析

第二天,天刚擦亮,陈阳就一骨碌爬了起来。

望了眼护着小奶娃酣睡的母女俩,老男人蹑手蹑脚的转到了后院,从柴房墙上取下了沉灰已久的一把土弓。

歪歪扭扭的弓身也不知道是从哪棵歪脖子树上砍来的料子,好在弓弦被保养的还不错。

陈阳试了试,拉开,估算下,有效杀伤范围应该能有个五十步左右,多了估计就不行了。

前世他别的不行,骑马射箭倒是玩的不错,毕竟也是花了深城几套房子的价钱请的教练,总归是练出了一身花里胡哨的本事。

拿到挂在土弓旁边的破布袋里的十来根铁头箭矢,陈阳心中对于今天收获一两只猎物的信心倒是充足了不少。

“西山这片老林子里,山鸡,野兔可不少,十来二十年后,听说村里的猎户组队进山都还经常猎的到野猪。

一把土弓猎想野猪差远了,但我话都说出口了,今个儿至少打只山鸡给小棉袄尝尝肉味总得做到。”

清晨灌木还带着一丝露水,钻进老林子里的陈阳往东边断崖摸索着过去。

前世他没回城听说过,村头的老猎户在老鸦树底下打了一个山鸡窝,整整打到了四只山鸡,那年涂老头家可过了一个丰盛年。

现在距离年关还早的很,也不知道山鸡家有没有安到那棵老鸦树底下。

约莫走了有半个多小时,陈阳这才看到了老林子里那棵堪称巨无霸的老鸦树。

七八人合抱都围不住的树身,几十米高,站在树底下一眼都望不到顶,也不知道长了多少年,依旧枝繁叶茂,这要放在后世,妥妥地可以被围起来当做景观的。

陈阳仔仔细细围着树转了一大圈,却根本没在四周发现什么山鸡窝。

“当时也就听了一嘴,也不知道究竟是不是这里。”

陈阳拿着弓箭,有些头疼,林子里可大的很,平时还有野猪豺狼出没,就算是涂老头这种老猎人,碰上豺狼野猪,也不见得能全身而退,一般也不会一个人深入里面。

也就陈阳一心想着要给老婆孩子吃肉,贸然就冲了进来。

现在找不到猎物,他岂不是要白跑一趟!

“咕咕,咕咕。”

可就在陈阳想要转身往别处再去找找猎物的时候,前方矮矮的一层灌木里,突然传来了一阵山鸡的叫声。

听的他瞬间就搭上了手里的弓箭,顺着声音传出来的地方看去,陈阳果然在一片灌木里看到了几根散落在灌木之中不太起眼的山鸡毛。

“嗖!”

看准了目标,陈阳瞬间就把土弓拉到了最满,随着一声惨叫响起,他一个箭步就冲向了那灌木丛。

“咕咕咕!”

一只山鸡发出凄厉的叫声,然后迅速就窜出了灌木丛,可是还不等它张开翅膀,陈阳就一把抓住了它的脖子。

一支铁箭射穿了山鸡的一只翅膀,就算陈阳不抓住它,它也是飞不起来的。

“扑腾!”

可就在陈阳抓住这只山鸡的时候,灌木丛里突然又响起了一道展翅的声音,等陈阳反应过来一箭射去,哪还有另外一只山鸡的影子。

“算了,杀一只也够老婆和小棉袄吃一顿的了,没必要把人家一家都端了。”

不过陈阳可没半点不开心,刚出来就能猎到一只山鸡,他已经很满足了。

不仅如此,就当他扒开灌木丛时,里面山鸡窝里整整齐齐十二个山鸡蛋更是让他喜上眉梢。

“媳妇和小棉袄一人一个,都足足可以吃六天了。”

陈阳一把拎着山鸡,另一只手小心翼翼的就把山鸡蛋装进了自己带来的口袋里,临走还没忘记捡回来刚才没射中另一只山鸡的箭矢。

一共也才十来支箭,他可舍不得就这么丢了,以后他还指着这弓箭给老婆女儿找肉吃呢。

回来路上,陈阳路过一片枯木桩子,竟然发现了一团团的野香菇,连忙又摘了一大布袋。

这野香菇可是好东西,洗干净煮点汤,没有肉都能煮出一锅“肉汤”的鲜味,这年头可没什么鸡精蚝油之类的调味品。

谁家煮汤要是放上一点香菇,那可直接能让小娃娃把锅底都给舔一遍。

“山鸡炖蘑菇,这次保准让老婆和小棉袄吃上一顿香喷喷的大餐。”

等陈阳回到家里,沈雪早就在院子里煮了一锅野菜粥,野菜多,米少。

奶娃子眨巴着惺忪的睡眼,还没彻底睡醒,不过却盯着锅里的野菜粥有些舍不得走动。

昨天吃的那点红薯粥,早就消化了。

这年头,大人吃不饱,小孩也吃不饱,以至于吃饱饭,一直是未来二三十年大部分人的最大目标。

“你干什么去了,一大早不见人影。”

“待会儿我要去上工,你赶紧吃饭,吃完饭看着点妍妍,太阳毒,别让她在日头底下玩。”

沈雪还没有注意到陈阳用木棍挑着挂在身后的山鸡,麻溜的就要给陈阳盛粥。

她就等着陈阳回来呢,把稠粥捞给陈阳,然后才是孩子和她自己。

“老婆,快把这俩鸡蛋煮了,今天给你和妍妍加个餐。”

“等你下工回来,咱们吃荤,山鸡炖蘑菇!”

陈阳把身后的山鸡往锅边一放,然后就跟捧着宝贝一样,接过沈雪手里的勺子,从兜里掏出来两颗山鸡蛋放在她手心。

“你,你这哪来的?”

沈雪拿着手里的山鸡蛋,心中有些颤动,从结婚到现在。

陈阳虽然没有嫌弃过她,可也从来没有关心过她,她知道,他的心从来都不在这里,他的心在城里。

他是要考大学,要吃商品粮的。

她尊崇知识,也爱他!

她希望陈阳可以考上大学,回到城里去,这是她最大的愿望。

即便她也怕会失去他,但她依旧会支持他的理想。

听说知青返乡的政策要来了,像陈阳这种在乡下结了婚生了孩子的,那是肯定回不去了。

她甚至都想好了,只要陈阳好,她可以一个人带着孩子过,她绝对不会拖累他的前途。

可是望着献宝一般将两颗鸡蛋放在自己手心的陈阳,她的心,狠狠地颤动了一下。

他知道心疼自己了。

这让沈雪觉得自己一直以来的付出,仿佛有了意义。

“妍妍先吃点野菜粥垫垫肚子,待会儿妈妈给你煮鸡蛋,以后妍妍要每天吃一个鸡蛋,长高高。”

等沈雪回过神来,陈阳已经抱着奶娃子在喂粥了。

“快喝粥吧,鸡蛋放水壶里煮着,待会儿喝完粥,你吃一个,我喂妍妍吃一口。”

“就要上工了,别磨磨蹭蹭的,有事晚上回来再说。”

小说《渣男变奶爸,重生我要做女儿奴》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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