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一本小说,名为《渣男变奶爸,重生我要做女儿奴》,这是部都市类型小说,很多书友都喜欢陈阳沈雪等主角的人物刻画,非常有个性。作者“赤色”大大目前写了1064330字,最新章节第501章 完本感言,连载中,这本书的标签有都市种田、 都市、 种田、 重生、 奶爸、 年代、 美女、,喜欢这类小说的书友朋友们可以收藏阅读。
一、作品简介
强烈推荐热门小说《渣男变奶爸,重生我要做女儿奴》,这本小说的著作者是赤色,主角是陈阳沈雪。主要讲述了:“粑粑,摸摸。”“小肚肚,圆滚滚。”一连喝了两碗鸡汤和吃了不少鸡肉,陈阳没敢再让奶娃子继续吃了,这年头大家肚子里都没什么荤腥,一下见了油光,怕消化不良。要不是山鸡汤没什么油,陈阳顶多给小家伙喝一碗。“……
二、书友评论
啥都没交代清楚啊猪脚多大年龄了35还是40啊家是哪里的下乡的地方又是哪里女儿多大了这些都糊里糊涂的
沈雪对养父母真的没有感恩的态度,养父母可以说是孩子的救命恩人,当时沈雪留下孩子也养不活,现在有钱了就想要回来,想要回来那么就应该把姿态放低,给我的感觉就是养父母对不起沈雪的样子,沈雪忘记养恩比生恩大
我国1985年的水泥产量已经是世界第一,当年产量1.46亿吨,所以,本书说我国90年代后期才使用水泥是极其错误的。我国使用水泥是5000年前的仰韶时期,在古代就使用了和现代水泥极其相似的凝固剂,目前,我国的水泥产量已经20多亿吨,占世界总产量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男主吃差价太多,居然是2倍,心有黑
感觉最近这段剧情有点多余,有女儿不够?非要有个儿子?重男轻女?
上大学就是最大的败笔,你都重生你还在乎那几个人脉?有那时间去做生意认识的领导不更多?正直改革开放,认可你理念的领导以后前途会查?与其去结交未来不确定的人还不如脚踏实地,不配作为一个重生者,而且还整个在女方家里比在自己家里舒服可真行啊,而且有钱了雇个保镖去下地插秧?10万元户啊,那个年代什么概念?
不是后宫文,不能写太多主角和其他女角色的戏,有点影响剧情,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我也觉得奇怪,男主现在身价上万的人,你情可带动自己老婆那些人,也不带动自己由小玩到大的亲人,别说了你自己亲姐亲妹了,回家也不给你父母亲买房什么的,在老婆那边自己偷偷盖房子,没你父母亲你啥不是,还重生者,对得起这个称呼吗
男主五百块钱买个四合院,给手低下员工五百块钱探亲,等于一套房子,感觉房子太便宜了
猪脚重生不是因为爱前妻,也不是因为愧疚,只是因为记者说的没有继承人刺痛了。所以重生不过就是想女儿原谅,然后当继承人。如果按写的这么好,猪脚离婚回城后就可以马上复婚。而且上大学四年,工作,出国加起来至少得有六七年吧?这么久都不复婚,说明猪脚根本就不在意前妻和孩子。所以女儿恨他是有道理的。开局的立意就是一个错误的,自相矛盾的
三、作品赏析
“粑粑,摸摸。”
“小肚肚,圆滚滚。”
一连喝了两碗鸡汤和吃了不少鸡肉,陈阳没敢再让奶娃子继续吃了,这年头大家肚子里都没什么荤腥,一下见了油光,怕消化不良。
要不是山鸡汤没什么油,陈阳顶多给小家伙喝一碗。
“粑粑给你摸摸,待会儿粑粑给你扇风,睡觉觉。”
轻轻的摩挲着奶娃子微微鼓起来的小肚皮,小家伙一阵哼哼唧唧,显然是吃美了。
没过多久,在陈阳轻轻的拍打下,小家伙就在他怀里睡着了。
把小家伙放在床上的草席上,陈阳把鸡皮和内脏里的一些山鸡的肥油熬出了一小碗鸡油。
这年头,有肉大家都喜欢称肥肉,瘦肉反而不怎么讨喜,要是过年杀猪被分到瘦肉,家里的婆娘一准要骂男人没本事,抢不过别人。
无非就是想沾点荤腥,肥肉可以煸出一些猪油用来炒菜。
陈阳倒出一小勺鸡肥油,把清理干净的鸡内脏连同菜园子里的山椒放在里面一炒,顿时一股香味弥漫了整个柴房。
鸡杂快熟的时候,陈阳又打了点水把鸡血都下了进去,这一锅鸡杂,顿时漂亮了起来,撒上一点毛毛盐,出锅装盘。
“要是能来上一碗香喷喷的大米饭就好了。”
陈阳从来都没有想过,他有一天竟然会如此的渴望一碗米饭。
“不行,明天得去城里弄点精细粮。”
“大米要来点,面粉也来点,最好能再给小棉袄买点麦露精补充点营养。”
陈阳摸了摸饿扁的肚子,恨不得马上就给家里弄袋五十斤的大米,早上揉面吃面条,中午晚上吃香喷喷的白米饭。
一边吃着鸡杂,一边盘算着怎么弄钱,光是这么几个毽子,想换也换不了太多钱,一毛钱一个顶天了。
要知道这年头,猪肉也才9毛钱一斤,但是需要肉票,也不知道现在那些偷偷摸摸不用票交易的黑市有没有开起来。
毕竟现在人们对于小商小贩的评价还停留在挖社会主义墙角,搁几年前做生意就是投机倒把,抓到了要游街示众的。
“也不知道明天进山还能不能碰上什么好东西,打到一两只野兔倒是可以卖钱。”
一口气吃完一整盘鸡杂,又喝了一大碗鸡汤,陈阳擦拭着土弓,一阵琢磨。
“唉,对了,我怎么把香菇给忘了。”
“这香菇可是好东西,鲜的可以炒,晒干了,可以放起来,留着炖汤。”
“这干香菇可不比猪肉要便宜,咱们乡下人吃不起肉,可城里人,一个月大几十块工资,肉都月月有吃,还不兴买点香菇炖肉?”
突然望着装弓箭的布袋里的野香菇,陈阳狠狠的拍了一下大腿。
炖鸡汤他放了一点香菇,可是他摘了一整布袋,起码二十来斤,就算晒干了,估计也有个五六斤。
一斤就算按一块钱,这一袋子香菇,估计也能卖个五六块钱。
陈阳当即就仿佛发现了一个巨大的商机,城里的工人干部同志们虽然吃着商品粮,拿着工资,可是现在不管是肉还是粮食和副食品,买卖都需要票。
买肉不仅要钱,还要肉票,买粮食,也要粮票,像香菇这种干货,估计很多人不是不想吃,而是根本没有票去买。
乡下的农民们虽然吃不饱饭,可是蔬菜,河里的小鱼小虾,山里的山鸡野兔,野生的菌类可不少,这些东西要是他弄过来去城里卖给一些想吃却没有票的人,肯定有市场。
而且现在大部分人都担心被冠上一个投机倒把的名声,哪怕知道这样可以赚钱,恐怕也不敢做。
可是陈阳完全没有这种顾虑,他很清楚,那缕改革的春风,很快就要吹遍整个神州大地。
老林子里的香菇他当时只是粗粗采摘了一些,那棵烂木桩上剩下的香菇可还多着呢。
一想到这,陈阳瞬间有些坐不住了,那烂木桩上长的可都是钱啊!
把袋子里的香菇都放到簸箕丢到院子里晒,天气热,新鲜香菇保存不了多久,可同样因为这太阳毒,晒成香菇干就不用担心这些了。
要不是不放心小家伙一个人在家里,他都恨不得马上就背起布袋子再进山一趟了,他也是急得心里直痒痒。
就在陈阳无比煎熬度过了一整个下午,天终于快黑了,沈雪也提着镰刀和草帽回来了。
“陈阳?”
“妍妍?”
“看我带什么好东西回来了,赶紧出来。”
沈雪一脸激动,今天割完稻子,回来路上,大家下水清洗一身的泥巴,没想到碰到一片水菱角。
这水菱角剥开白白嫩嫩的,一口下去,清甜无比,比大鸭梨都甜,她当即就摘了一兜,赶忙拿回来准备给陈阳和小家伙吃。
“麻麻,鸡汤,香香。”
“妍妍,肚肚,饱饱。”
可是令沈雪没想到的是,刚进门,奶娃子就迈着小短腿跑到她身边,拍着自己圆滚滚的小肚皮。
“来,一直给你留着呢,赶紧吃肉喝汤,今天吃完,别让旁边的皮孩子闻着味儿了,等下跑过来,也不好不给。”
白天大人上工,稍微大一点小孩不上学的,也都跟着去帮忙,放牛,割猪草,大队多少也会象征性的给一点工分,可不会像陈阳这样闲着。
夜里大家都收工回来了,陈阳自然不敢太过招摇,他倒不是怕别人嫉妒,主要小孩子闻着味儿过来了,他又拉不下脸来赶人。
这年头,大家都吃不饱,好不容易弄点肉给老婆女儿吃,自己都只是吃点鸡杂,没舍得多吃几块肉,他可不想进了别人的肚子。
“下次不许进山了。”
“山里豺狼都不少,之前有根叔怎么没得,你就不记得了,连个囫囵身子都没找回来,听说都被野狼拖走了。”
“还有二牛,那条腿怎么瘸的?要不是那次村里去的人多,还带了土铳,碰上那些个野猪,他就不只是断条腿那么简单了。”
沈雪闻着扑鼻而来的鸡汤香味,嘴上虽然数落着陈阳,可是却是很不争气的咽了一口口水。
“好了好了,我知道了,赶紧吃吧,吃完锅里还有。”
“我还想着带你们娘俩进城,带你们过好日子呢,不会轻易冒险的。”
“对了,我的钢笔没水了,明天想带着妍妍进城一趟买点墨水。”
陈阳可没敢跟沈雪说去城里卖香菇的事,这傻女人要是听了肯定会拦着他。
“好,这是两块钱。”
“家里就这么些了,你看看学习的东西还缺什么,都买一点。”
听到陈阳要进城,沈雪顾不得喝鸡汤,连忙从家里仅有的一个木柜子夹层里小心翼翼的搜出一个包着的小手帕。
翻开手帕,里面,一分五分一角的,零零碎碎,全部都塞到了陈阳手里。
望着五颜六色的一沓钞票,陈阳的心,再次狠狠地颤动了一番。
小说《渣男变奶爸,重生我要做女儿奴》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