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是陈阳沈雪的连载中都市小说《渣男变奶爸,重生我要做女儿奴》是由作者“赤色”创作编写,喜欢看都市种田、 都市、 种田、 重生、 奶爸、 年代、 美女、小说的书友们速来,目前这本书已更新1064330字,最新章节为第501章 完本感言。
一、作品简介
经典小说渣男变奶爸,重生我要做女儿奴推荐大家阅读,本小说作者赤色是个网文大神,主角是陈阳沈雪。主要讲述了:在陈阳的忽悠下,沈雪喝完粥,干练的拿上镰刀草帽就往大队的晒谷场去了。现在正是秋收的季节,村集体还没有解散,也就小岗村估摸着在偷偷按手印准备“大包干”,陈阳和沈雪所在的沈家坝村还是大集体,距离实行联产承……
二、书友评论
啥都没交代清楚啊猪脚多大年龄了35还是40啊家是哪里的下乡的地方又是哪里女儿多大了这些都糊里糊涂的
沈雪对养父母真的没有感恩的态度,养父母可以说是孩子的救命恩人,当时沈雪留下孩子也养不活,现在有钱了就想要回来,想要回来那么就应该把姿态放低,给我的感觉就是养父母对不起沈雪的样子,沈雪忘记养恩比生恩大
我国1985年的水泥产量已经是世界第一,当年产量1.46亿吨,所以,本书说我国90年代后期才使用水泥是极其错误的。我国使用水泥是5000年前的仰韶时期,在古代就使用了和现代水泥极其相似的凝固剂,目前,我国的水泥产量已经20多亿吨,占世界总产量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男主吃差价太多,居然是2倍,心有黑
感觉最近这段剧情有点多余,有女儿不够?非要有个儿子?重男轻女?
上大学就是最大的败笔,你都重生你还在乎那几个人脉?有那时间去做生意认识的领导不更多?正直改革开放,认可你理念的领导以后前途会查?与其去结交未来不确定的人还不如脚踏实地,不配作为一个重生者,而且还整个在女方家里比在自己家里舒服可真行啊,而且有钱了雇个保镖去下地插秧?10万元户啊,那个年代什么概念?
不是后宫文,不能写太多主角和其他女角色的戏,有点影响剧情,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我也觉得奇怪,男主现在身价上万的人,你情可带动自己老婆那些人,也不带动自己由小玩到大的亲人,别说了你自己亲姐亲妹了,回家也不给你父母亲买房什么的,在老婆那边自己偷偷盖房子,没你父母亲你啥不是,还重生者,对得起这个称呼吗
男主五百块钱买个四合院,给手低下员工五百块钱探亲,等于一套房子,感觉房子太便宜了
猪脚重生不是因为爱前妻,也不是因为愧疚,只是因为记者说的没有继承人刺痛了。所以重生不过就是想女儿原谅,然后当继承人。如果按写的这么好,猪脚离婚回城后就可以马上复婚。而且上大学四年,工作,出国加起来至少得有六七年吧?这么久都不复婚,说明猪脚根本就不在意前妻和孩子。所以女儿恨他是有道理的。开局的立意就是一个错误的,自相矛盾的
三、作品赏析
在陈阳的忽悠下,沈雪喝完粥,干练的拿上镰刀草帽就往大队的晒谷场去了。
现在正是秋收的季节,村集体还没有解散,也就小岗村估摸着在偷偷按手印准备“大包干”,陈阳和沈雪所在的沈家坝村还是大集体,距离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还早的很。
村民们按人头上工赚工分,年底生产大队交完计划粮,再统一按照获得工分配发当年的口粮。
以前陈阳混账的很,经常仗着沈雪能干,对于上工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家里情况自然好不到哪里去。
要不是沈雪爸妈时常接济,恐怕奶娃子都不见得养的活,所以对于上工,沈雪从来都是比别人先去,再比别人晚回。
为的就是大队支书分粮的时候能念一点人情,多分几口吃的。
打发走了沈雪,给小奶娃喂好了饭,把煮熟的山鸡蛋剥好给小家伙,吃着香香的山鸡蛋,小家伙小嘴都鼓鼓的。
“粑粑,香香的,好好吃。”
“好吃以后粑粑天天煮给你吃,小馋虫。”
捏了捏奶娃子的小鼻子,陈阳刮了刮锅里稀稀的野菜粥,胡乱扒拉了几口,就接着架锅烧水。
趁着沈雪上工去了,他赶紧把鸡收拾出来炖上,小奶娃也没闲着,虽然只有豆丁点大,早就迈着小短腿帮陈阳从柴火堆里一根一根的抱着小树枝来烧火了。
“妍妍真乖,爸爸待会儿就给你炖鸡汤,可香了。”
在奶团子脸上狠狠亲了一口,陈阳就提着山鸡往家里的水井边上准备去杀鸡。
这场面,他自然要躲着点奶娃子,小孩子看了待会儿吓坏了。
被射中的山鸡,早就进的气多出的气少了,陈阳拿了一个瓷碗放了一点点盐,把喉管的羽毛给拔完了,干脆利落的就用菜刀划破山鸡的喉管。
不过一会儿,就接了满满一大碗的鸡血,然后提着山鸡就往盆里一丢,然后倒上开水准备拔毛。
用热水烫一烫,山鸡的毛一下子就拔下来了。
小奶娃在一旁看的一愣一愣的,看着山鸡一点一点在陈阳手里变出了鸡肉的表皮模样,小家伙高兴的一直给陈阳拍手掌。
“粑粑,好厉害。”
“妍妍有肉吃咯。”
听着女儿咯咯的笑声还有那崇拜的模样,陈阳只觉得浑身都充满了力量。
之前他怎么就那么混账,这么可爱的女儿,那么贤惠的老婆,他怎么就一点都不心疼!
“妍妍不要碰开水,烫着呢,等爸爸给你做好吃的。”
陈阳把拔好的毛放在一旁的地上晾晒,这山鸡毛五颜六色的,漂亮的很,长的一根都几十厘米。
看着家里什么玩具都没有,陈阳也是想着,待会儿用这山鸡羽毛给奶娃子做个鸡毛毽子。
要知道,一直到二十一世纪初,这鸡毛毽子都是很多小朋友可遇而不可求的玩具。
这年头,还是颜色更漂亮的山鸡毛做的鸡毛毽子,肯定可以让奶娃子喜欢。
把山鸡毛擦干净,陈阳干脆在还没完全灭的柴火炉子上把表皮细小的绒毛给燎了一下,这下整只山鸡表皮都金黄金黄的。
光是这卖相,就连不知吃过多少山珍海味的陈阳都是狠狠咽了一口口水。
从昨天到今天,他可就只喝了两口稀粥,麻溜的就把山鸡剁开,先切了一小半和洗干净的香菇放到锅里开始小火慢炖。
然后其他鸡杂什么的,陈阳准备连同鸡血中午炒上一盘下饭,最后剩的一大半鸡肉,留着晚上炖汤给沈雪吃。
农忙的时候上工,生产大队是会包一顿中饭的,这也是农忙时期为数不多的一份福利了,虽然没办法让社员们都吃饱,但基本也胜过在自家喝几口野菜粥。
鸡肉和香菇在柴火的炖煮下,慢慢的散发出令人陶醉的香味,奶娃子守在炉子边,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陈阳则是把一旁丢在院子里已经被晒干的山鸡毛收进来,用小石子和尼龙绳就准备扎毽子。
“粑粑,你这是在做什么呀?”
看着陈阳把鸡毛绑出一个毽子的形状,然后用尼龙绳包裹着小石头最后在柴火上燎,小家伙看的一阵迷糊。
她还没有玩过毽子,根本不知道这是什么。
“粑粑在给妍妍做毽子,毽子可好玩了,待会儿粑粑教妍妍玩。”
陈阳第一次挑的是偏小一点的羽毛,奶娃子才两岁多,更大的羽毛虽然扎出来的毽子更漂亮,可是她踢不动。
不过一会儿,在陈阳的精心制作下,一个充满着五颜六色山鸡羽毛的毽子就出来了。
示范性的给小家伙踢了几个,奶娃子当即就抱着毽子在地上踢的不亦乐乎,连一旁散发着浓郁香味的鸡汤都浑然不觉。
这是小家伙的第一个玩具,以前都是陈阳在旁边看书,她自个趴地上数蚂蚁,现在有了毽子这个玩具,怎么能不喜欢。
陈阳看着玩的不亦乐乎的女儿,心中只觉得一阵满足。
一边给炖鸡汤的炉子加柴火,一边把剩下的山鸡羽毛继续扎毽子,很快一个上午就过去了,这一只山鸡的羽毛,除去给女儿的陈阳整整扎了十二个毽子。
女儿喜欢,县城里,那些工人干部院子里的小孩子肯定也会喜欢。
这年头,大人穿的衣服都是以青灰二色为主,顶多有一身草绿军装就顶破天的洋气了,这五颜六色的山鸡羽毛毽子,小孩子看了,能不喜欢么。
望着摆在凳子上的十二个毽子,陈阳心中已经在谋划着自己的发财大计了。
很快,那个春风吹遍大地的时代就要到来了,私有化经济和国有化经济并驾齐驱,万元户,十万元户……
他陈阳前世都能抓住浪潮成为深城数一数二的富商,今生,为了老婆和女儿,他更加要努力抓住机遇,让她们过最好的日子。
“妍妍,鸡汤好咯。”
“不玩了,待会儿麻麻回来,让麻麻带妍妍踢毽子,现在喝鸡汤,吃肉肉好不好?”
看着一连玩到中午都不嫌累的奶娃子,陈阳不由得有些心酸,一个小小的毽子,就让她开心成这样。
“香香。”
“哇,好好喝。”
陈阳盛了一碗满满的鸡汤,吹冷喂到奶娃子嘴里,小家伙的眼睛瞬间眯成了两轮弯月亮,可爱极了。
“来,吃肉肉。”
挑了一块鸡肉喂进小家伙嘴里,小家伙瞬间就鼓起了腮帮子,吃的小嘴都塞不下了。
“慢点吃,又没人跟你抢,都是你的。”
陈阳连忙给小家伙拍了拍,可千万别噎着,从出生到现在,还是小家伙头一回吃肉。
小说《渣男变奶爸,重生我要做女儿奴》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