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小说《七零:分家后,她成了国家的手中至宝》是最近很多书迷都在追读的,小说以主人公叶清月霍清持之间的感情纠葛为主线。忘尘酒作者大大更新很给力,目前已完结,《七零:分家后,她成了国家的手中至宝》小说最新章节第444章 晚些睡「叶清月霍清持番外,大结局」,1004622字,喜欢看年代、现代言情、重生、系统、种田、团宠小说的宝宝们快来。
一、作品简介
小说《七零:分家后,她成了国家的手中至宝》推荐大家一读,这本小说的作者是忘尘酒,主角是叶清月霍清持。主要讲述了:向阳村的地界比较大,建的房子大多靠向村头大路那边,村尾靠山的屋子较少。叶清月小时候听人说,是因为山上有大虫,也就是老虎,曾经下山吃过人,所以向阳村村民不爱在村尾建房子。所以钟婆婆这屋附近,也只有稀稀拉……
二、书友评论
看了最新的章节,不支持陆爱国成为女主后爸。原本叶勇一家是那么的幸福,虽然他后来很压抑很迷茫,但只要他还爱叶向红,就不会变坏,说不定会更好。但这个时候陆爱国出现了,不管他出现的理由多么的正派,但事实是,他确实影响了叶勇夫妻的感情,还是在叶勇最迷茫脆弱的时候出现的。按照叶勇以前混不吝的性格来看,会出现家暴酗酒这些是正常现象(不是情有可原的意思,只是按正常性格分析),他可以因为叶向红“变好”,也可以因为叶向红变得更坏。但却没有真正的变好,那些暴虐因子只是被他压制隐藏了,所以后期的反噬才会更厉害。或许他爱过叶向红吧,但他更爱自己。在他迷茫的时候他是有继续做好丈夫好父亲的几率的,但陆爱国的出现直接把几率降为零。所以按照叶向红的性格,永远也不可能接受陆爱国,尽管他不是直接因素,他的出现也实属无奈,他的身份不可暴露,叶向红也愿意帮他隐瞒,甚至为此弄丢了她的幸福生活,但人还不能有情绪了,我可以去做但我不喜欢不也是人之常情吗。都说叶向红是叶勇的白月光,叶勇又何尝不是叶向红的光呢,叶勇带给叶向红的是救赎,是爱,是对未来的希望。所以后来尽管叶勇家暴她,她也没有怨过他,她知道,那个救她于水火的阿勇已经死了,现在这个只是她的丈夫叶勇,只是孩子的父亲,甚至只是后来的秦勇。不是为谁洗白,叶勇也没啥好洗的,只是按照人物性格做了下分析。当然,我并不是忘尘酒,所以后续的剧情到底是什么我也不知道,也许陆爱国真的能成功上位呢,只要合理就可以存在。
稀稀疏疏的雨下了下来,这一天霍泽入狱了。霍清持∶你为什么要这么做?是因为你妈吗?霍泽∶哈,我妈就是被你们害死的,要不是你们,我妈还会死吗?霍清持∶我来告诉你真相吧,你妈当初喜欢的是我爸,为此一直纠缠我爸。有一次他约见了我爸,我爸那时有事,所以让你爸去拒绝她,没想到你爸中了计和你妈有了一晚,生下了你后她却还是一直纠缠我爸,当初车祸她是想把你爸推下去,可是争执间自己不小心摔到了路上出了车祸。霍泽犹豫了一会说∶这都不是真的,不是真的!!霍清持∶看你的表情你或许也知道一些吧,不管你信不信这都是真的,你做的这些事情不管哪一条都是可以给你处刑的,也许这就是做坏事的代价吧!霍清持说完走了,霍泽愣愣的看着一边。霍泽∶也许我早该想到的,可是我并不想承认,明明我妈妈是这么爱我,为什么要骗我呢?霍泽∶下药的女人,不该出生的孩子,说的就是我和我妈吧!,我这一辈子是过得多么荒唐啊,我什么都没了,我这一生过得到底有什么意思啊,!
感觉妈妈缺个爸爸,要是有不经意间喜欢上叶向红的就好了,最好还是个大佬!希望忘尘酒大大能安排上[送心][送心][送心][送心]
我更偏向于女主的妈是被那个陆爱国救的,然后被叶勇顶替了功劳,都不大可能是女主是他的女儿
爱国年轻的时候遇见的会不会就是女主的妈妈,之前在一起过,有了女主,那个叶勇家暴,然后女主妈妈才会在女主出事的时候犯病
这次男女主番外一的选题,无论是婚前焦虑症,还是其中提到孩子对父母的影响,孩子用自己的一生去对抗那些伤害,都是生活中非常常见,却又总被人忽略的话题。处在这个压抑的环境,大多数人主动或被动变得顿感,不去察觉他人的感情,久而久之,面对别人的脆弱,就只会丢下一句矫情,掩饰自己的不耐烦,将责任丢给别人。可自己陷入低沉时,又等待别人的发现与体贴,就好像一个怪圈,谁也不想饶了谁,最终大家都在受伤害。很早以前我就在评论区里提到过,这是一篇治愈系爽文,我想做的,便是借主角的存在,去体谅与治愈读者心中的敏感与脆弱,获得阅读的快乐。可能我做的不算好,但偶尔发现一些评论后,让我明白我还是做到了的,用文字温暖了他人。
看这本书的时候,我真的是差不多全程都在哭。书里的内容让人看了很压抑,但是又让我无法放开这本书,我只可以说忘尘酒把心理的这一块拿捏的非常好。其实现实生活中大部分的人都是有精神病。只是每个人的精神状态调节方面,每个人的处理方式不一样。在书里叶向红的心态其实可以跟真正的心灵导师可以媲比。因为每个人的人生不同,你无法站在最高的位置去道德评价别人的人生。叶向红说的最对的一句话就是:“他真的努力过了,很努力。但是不是所有的努力都能坚持到最后,换来最好的结果。中途而废的才是常见。”这句话说的太对了,不管是任何人,事都可以用。谁敢说自己的生活幸福美满,天天甜蜜呢?女主的爹其实是很爱女主他娘的,只是每个人对爱情的处理方式不一样。因为生活中的鸡毛蒜皮已经压的一个男人非常的劳累。在那个时候偏偏出现了一个把他压垮的事情。其实他知道了,他自己错了,但是他已经动手了,就无法挽回了。所以他当时的心里只选择了逃避。他无法面对自己这样的行为,所以他逃避了自己的过错。他把过错方都给了别人。其实现在大部分的人都会这样子,都会去埋怨别人,只是事情大跟小而已。忘尘酒写的这本书文笔真的很好很好。希望看到我的这条评论的读者,能用心的去看这篇文章。可能你会在里面学到不一样的东西。
说实话,我不明白为什么有些读者会认为叶清月不是叶勇的女儿呢?我觉得有些读者的脑洞也太大了吧?什么穿越的,人皮面具的也就离谱,为什么非要认为陆爱国是叶清月的父亲呢?现实中就是像叶勇这样的人多,为什么不承认叶勇是叶清月的父亲呢?而且叶向红那么喜欢叶勇,怎么可能背叛叶勇呢?叶老头,那家的根子那么坏,就说明叶勇他其实并不是一个多么好的人,我个人并不认为叶勇他是好的,父亲母亲的行为会让孩子们去学习,去模仿,所以我认为叶勇他可能本来就是一个不好的人,而叶向红小时候应该就是比村里大多数人好看,所以叶勇有个新鲜感,这个新鲜感一旦过去,这个叶勇还是会变成一个糟糕的人,就如叶老头那样。
我已经越来越懵逼了,我搞不懂女主妈说秦勇不是叶勇的话是什么意思了,我本来以为就是女主她们想的意思,可是这个话出现了好多好多次。然后再加上女主妈碰上叶勇后,叶勇的反应。感觉里面有事,就让我觉得女主妈很有问题。啊啊啊啊啊搞不懂搞不懂,而且我也见别人说了,女主三人都是叶勇的小孩,不可能是别人的。所以到底是啥啊,叶勇到底为什么会变不好?女主妈为什么会一种是正常人却装精神病的感觉?抓头发抓头发!好多伏笔,但是更新又慢,感觉还要好久才可以知道真相,有一股气憋在心里面,太难受了。不过我一定会好好看的哈哈哈,呜呜呜这种感觉真难受。
整体来说,这本书还是不错的,有一些漏洞,但无伤大雅。令我最惊喜的是忘尘酒对女主爸、妈的描写,爱情也可以是一见钟情愿意为你变好,也会是因为生活厌倦、反叛而回归自己原本的“坏”,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情,我懂你、你懂我,你的改变我知道,你的决定我也明白,酗酒家暴,故意不让解释,无非是厌倦了现在,救灾牺牲,只是逃离现在重新开始。我爱你,爱的是救我、护我、努力改变、一起吃苦陪伴的你,而当你开始后悔、想要改变、不再珍惜、守护这个共同的家,我爱的你也就只存在于记忆里。作为小配角出现的知雾妈妈,着墨不多,但结局的改变也是很吸引人的,读者都觉得无可救药的角色,忘尘酒没有一杆子直接判死刑,而是让她见识、体会世界的繁华后,做出了改变,迈向属于她的幸福
三、作品赏析
向阳村的地界比较大,建的房子大多靠向村头大路那边,村尾靠山的屋子较少。
叶清月小时候听人说,是因为山上有大虫,也就是老虎,曾经下山吃过人,所以向阳村村民不爱在村尾建房子。
所以钟婆婆这屋附近,也只有稀稀拉拉几户人家。
不过,叶正华这一嗓子可以说是撕心裂肺,半个村子都能听见,不少人家连忙爬起来点油灯,看是啥情况。
熟睡中的叶向红一下子就惊醒了,她迅速摸起菜刀,往门口跑。
她见叶清月也在门口,急了,担心刚才惨叫的那个人,对闺女做了啥事。
“站住!”
叶向红跑出去,就看到了远处那个一瘸一拐的模糊身影。
眼见是追不上了,叶向红干脆把手里的菜刀给扔了出去。
那刀扔的快准狠,叶清月都没来得及拦住。
“铿!”
菜刀蹭着对方的腰侧,插进土里半截。
紧接着,那个逃跑的身影……
裤子掉了!
那刀虽然没伤到他,但直接划烂了他的衣服和腰带。
“唉哟!”
掉到半截的裤子扯到了腿,叶正华摔了个狗吃屎。
叶清月目瞪口呆,如果不是场合不对,她差点就对叶向红鼓掌,赞叹一声:“女侠,好刀法!”
叶向红一看人摔倒了,就要追过去,却被叶清月一把拉住。
“娘,让他走。”叶清月说道。
叶向红不明所以:“为啥?”
叶清月没有立刻回答,而是气沉丹田,卯足了劲大喊:“有小偷——抓小偷啊!!!”
叶向红:“???”你不是让他走吗?咋又让人抓他?
她没搞懂闺女的意图,但闺女说啥就是啥,便没再讲话。
听到叶清月的大叫,叶正华更急了,忍痛从地上爬起来,一手捂着还在滴血的嘴巴,一手提着裤子,一瘸一拐地逃远。
等附近村民跑出来,叶正华也不见了踪影。
“姐,为啥不追上去?抓个正行不好吗?”
叶枫从屋里走出来,疑惑地问道:“难道因为他是二叔,你顾着亲人的情面?”
尽管叶正华的惨叫声都快变形了,叶枫还是听出来,那是他二叔。
“他们都不把我们当亲人,我还顾什么情面?我是故意放他走的。”
叶清月狡黠一笑:“阿枫,待会有人问起我家有没有丢东西,你就说分家的钱被偷了。”
叶枫闻言,先是瞪大眼,旋即明白了叶清月的意思。
难怪他姐要放走叶正华。
如果抓个正着,大家搜叶正华的身,就知道他啥都没偷到。
可把叶正华放走……
丢了啥东西,还不是随便自己说?
看着交换视线,笑声阴险的闺女和儿子,叶向红眼神茫然。
这,是她的娃?
……
向阳村的纪律还算不错,虽然有几个务不正业的混混,但平时只是闲逛,也不敢在村里偷鸡摸狗。
出现小偷也算大事了。
很快,不少人聚集到叶清月家院子,几个还是熟面孔。
“清月丫头,有小偷来你家了?”
妇女主任钱芸带着大队长来了。
叶清月点头,带他们看了被铁片刮出痕迹的门栓,还有叶正华摔倒在地留下的血迹。
大队长顿时严肃起来:“查!必须查!咱们向阳村去年还评上了先进村,可不能因为出了小偷,今年评不上。”
“清月丫头,你有没有丢啥东西啊?”
这时,人群外响起一个关切的声音。
“村长!”
人群分开,一个穿着白背心,看着五十上下的小老头走了过来,他带着亲切的笑意,和村民们打招呼。
叶清月看到他,眼底一闪。
这人是向阳村的村长,叫做郑侠。
名字听着正气凛然,平时为人处世也很圆滑,在村里颇有名望。
向阳村里有两个大姓,一个郑,一个王。
如果不是王姓也有几分威望,从以前就是向阳村的大户,以郑侠的名望,不仅能做村长,还能把大队长的职位也揽过去。
叶清月却知道,这个看着老好人的郑侠,在背地里却是另一副面孔。
去年改革开放,村里有户人家起了心思,弄了个家庭小作坊,往县里、市里卖下饭菜。
如今才过去半年,那家都盖起了青砖瓦房,在县里买了门面。
他开作坊的手续,还是郑侠帮着办的。
为了感谢郑侠,那家人没少给郑侠送东西。
看着很是和谐友爱。
可那户人家并不知道,再过半年,郑侠会因为眼馋他们小作坊的利润,设计关掉了这家小作坊,还把这家人送进了监狱。
很快,郑家人开了个做下饭菜的工厂,抢走了曾经小作坊的客户,赚了个盆满钵满!
多年后,叶清月衣锦还乡,在钟婆婆的屋子发现古董时,郑侠还想仗着自己是地头蛇,把那箱古董抢走,做一夜暴富的美梦。
可他踢到了铁板。
那时,叶清月已经是华国重点保护对象。
别说区区一个向阳村村长,即便是江城有头有脸的大人物,与叶清月见面,也得笑脸相迎。
郑侠刚把古董截胡,市里就出动了一队警察,直接把他给拷走了。
向阳村的郑家人哭天抢地,也没能把人留下。
他女儿郑燕燕仇恨地看着叶清月,对叶清月大声咒骂,嘴快说漏了叶枫是她推倒摔傻的事,也被拷走了。
官方对此严肃处理,最后判以重刑,郑燕燕的余生,都要在监狱里度过。
好巧不巧,和郑燕燕同一个牢房的犯人,曾经受过叶清月的恩。
在听说郑燕燕坐牢的原因后,那犯人把郑燕燕打了个半死。
郑燕燕被送去医院抢救,但主刀医生手艺不精,变得重度残疾。
有好事的记者说,那位医生是叶清月提携的后辈,她是故意失误的。
可没有证据的事,最后自然是不了了之。
很快,郑燕燕的凄惨结局,就被其它娱乐八卦取代,逐渐被人遗忘。
收回思绪,叶清月看着眼前对自己笑眯眯的小老头,无法将他跟那个,看见古董就红了眼,带着一队人来抢的“土匪”联系到一起。
毕竟,坏人可不会把坏写在脸上。
“村长,我家……”
叶清月正要说话,她身后响起了叶枫的哽咽的声音。
“姐,咋办啊,爹的抚恤金不见了!”
叶枫红着眼从屋里出来,“三百块呢!”
三百块?!
屋外一片哗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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