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人公叫姜瓷贺霆之的小说《错把温柔当深情》是网络作者佚名写的一本都市言情类型的书。主要讲述了:我接吻的经验几乎为零。仅有的两次,都给了贺霆之。一次是苏柔回国与贺霆之冲上热搜那晚,一次是刚才用嘴巴堵住他的唇。此刻,我只能笨拙的、凭着本能的,去啃,去咬。贺霆之起初没动,就那样站着任我索取。婚姻三年…
《错把温柔当深情》精彩章节试读
我接吻的经验几乎为零。
仅有的两次,都给了贺霆之。
一次是苏柔回国与贺霆之冲上热搜那晚,一次是刚才用嘴巴堵住他的唇。
此刻,我只能笨拙的、凭着本能的,去啃,去咬。
贺霆之起初没动,就那样站着任我索取。
婚姻三年,我从来没有用身体去讨好过他,见他这般冷漠,我难堪且心急,稍一恍神牙齿就咬破了他的嘴唇。
正惶恐着是继续,还是在更丢脸前逃跑时,贺霆之突然托着我的腰把我抵在墙上,声音是从未听过的低沉暗哑:“你知道你现在做的,意味着什么吗?”
我当然知道,只是羞赧的我实在没有说话的勇气了,只能用手去搂住他的脖子以作回应。
几乎是同一瞬间,他的吻就落了下来,霸道而野蛮,可我并不讨厌这种感觉,因为这是我们第一次直白炽烈的表达自己的感情,我也踮起脚尖去回应。
后来感觉快失控时,我想抽身而退,他却速速出去锁上病房的门又折了回来。
这是首次在家之外的地方拱火,又是在这种场合,过程的刺激和事后的心悸抓挠着我,我用平静的口吻掩饰着羞涩和尴尬:“你今天没吃药。”
他的心情似乎很好,爽朗地笑了:“不仅今天不吃,以后也不吃,有了孩子就生下来,你别想再离开我。”
原来他也会说好听的情话,以前恰到好处的冷漠,应该是忌惮我心有所属的克制。
感情是需要有来有往、坦诚相待的,我依偎在他怀里,深吸口气决定坦白:“你是我的初恋,也是我的第一个男人,你之前撞见的男人叫江淮,是我大学时期的班长,大学毕业后也仅仅两过两次面,好巧不巧的都被你撞上了。至于慕枫,他……他……”
我到底还是缺乏全盘托出的勇气,挣扎间给了比较妥当的说辞:“他是我的老乡,因为初中时发生过一些冲突后他下落不明,可能是我心里有了阴影,才会在意识迷糊的状态下,偶尔叫他的名字。”
说完,我有些惶惶不安地看着贺霆之,好在他信了,还问我要不要帮我查找一下。
“不用!”意识到我的声音过于急切,我又连忙做着找补,“都陈年旧事了,没必要折腾。”
贺霆之点点头:“那现在说说,在我出差期间发生了什么事,才让你辞职搬家并要离婚的。”
我尽可能客观的把苏柔找我的事告诉了他,他越听眉头皱得越紧,听完后在我的额头上亲了一下:“是她无中生有,你别往心里去。”
其实我很想问若是假的,那苏柔为何会有他名下的支票,可我都有秘密,又怎好深究他的呢。
反正只要他爱的是我,就已足够。
旁人,都不重要。
当一切归于平静后,我让贺霆之回病床休息,后来苏柔又回来敲门,贺霆之一只手与我十指紧扣,另一只手给她打电话:“我老婆来照顾我了,你安心的去工作吧,不用分神管我了。”
我面上恬静,心里则如灌了蜜。
而门外的苏柔,挂了电话好一会儿才离开。
因胃出血比较严重,贺霆之住了一周才出院,我除了回家煮粥的时候,其余时间都在医院陪着他。
这是结婚以来,我们最缠绵最亲密、也是最快乐的时光。出院回家的路上贺霆之感慨地说明天去上班就不能随时随地地看到我了。
我心里甜滋滋的,嘴上打趣他:“那你施点魔法,把我变成拇指姑娘随身携带呗。”
贺霆之略作深思,唇角微扬,言笑晏晏:“我还真有这个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