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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气稀薄,我却成修真大能?小说,灵气稀薄,我却成修真大能?最新章节

小说灵气稀薄,我却成修真大能?是网络作者冯一病写的一本小说,主角是林峰李小可。主要讲述了:一夜转瞬即逝。林峰看了一眼还在熟睡中的妹妹,轻轻起身来到卫生间。他看着镜子中,自己颓废忧郁的面容。想了想,以指化剑,将自己脸上的胡子给剃掉,然后又简单的将一头长发修剪了一番!在修理完成之后,他整个人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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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气稀薄,我却成修真大能?》精彩章节试读

第12章

一夜转瞬即逝。

林峰看了一眼还在熟睡中的妹妹,轻轻起身来到卫生间。

他看着镜子中,自己颓废忧郁的面容。

想了想,以指化剑,将自己脸上的胡子给剃掉,然后又简单的将一头长发修剪了一番!

在修理完成之后,

他整个人都焕然一新,看起来精神不少。

如果说之前他是一个忧郁大叔,那现在他就是一个充满成熟味的男人。

事实上。

林峰今年也不过才三十二!

而因为修炼的原因,他的容貌基本上与十年前没什么变化,甚至还多了一丝儒雅忧郁的气质。

帅气中又带着一丝颓靡与伤感。

这幅模样走在路上,那绝对是少女杀手,回头率爆表

“想当年,我也是金陵大学的校草啊!也只比那些看本书的读者差一点而已。”

林峰眼中划过一缕精光。

想到十年过后,自己竟然变的更帅了!

就在这时,

身后传来了一阵脚步声。

却是林云瑶一边揉着惺忪的双眼,一边走了过来,当她看到哥哥的时候,神色瞬间清醒过来,有些不可思议亦有些震惊。

“哥哥…你这是??”

“好久没刮胡子,没剪头发了,所以哥哥就自己简单修理了一下。”

林峰笑了笑。

林云瑶闻言,赶忙走上来,俏皮的歪着头细细的打量着哥哥。

面如冠玉,棱角分明。

一双忧郁的眸子中充斥着深邃神秘的色彩,让人一眼看到就不由深陷其中。

之前哥哥胡子拉碴,头发太长,看起来就像一个流浪汉,结果没想到这一打理起来,竟然这么帅!

“怎…怎么了?”

林峰看着妹妹这样,不由有些紧张。

“哥…你好帅!我看电视上那些大明星也没有你帅。”

林云瑶笑盈盈的说道。

林峰闻言忍不住翻了一个白眼。

他还以为怎么了呢!

“妹妹都那么漂亮,哥哥能不帅吗?”

林峰宠溺的揉了揉妹妹的头。

“贫嘴。快出去,我要上厕所,都憋死了。”

林云瑶一边说一边把哥哥往外面推,清澈明亮的大眼睛里却是弥漫着化解不开的笑容。

……

兄妹俩吃完早饭之后,

李小可便是开着那辆粉红小车过来了。

昨晚已经商量好了,今天林云瑶要去学校报到,所以李小可一早就过来接她。

“哇,小瑶,你竟然金屋藏娇,吃独食!”

李小可一看到林峰,就惊为天人,眼睛都快变成爱心状了!

好帅好帅啊!

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小瑶家里怎么会有这么一个帅的男人啊?

“连我都不认识了吗?”

看到李小可这幅如狼似虎的模样,林峰嘴角不由一抽。

“你…是大叔?”

李小可一脸震惊。

这时,林云瑶走了过来,笑嘻嘻的说道:

“没想到我哥哥剃掉胡子,剪完头发之后,这么帅吧?”

“真的是大叔!啊呜~”

李小可捂看向林峰,双眼发光,直接一个饿虎扑食。

可却被林峰无情的伸出了右手,抵住了她的额头。

李小可不停的挥舞着双臂,说道:“大叔,你好帅,我要给你生猴子,啊呜~”

林峰:…

…..

闹了一会。

林峰和林云瑶便是一起坐上了李小可的小车,向着金陵大学赶去。

一路上,李小可叽叽喳喳的诉说着待会去学校的注意事项,就像是一个小麻雀一般。

当然,

偶尔也会掺杂几句要给林峰生猴子。

林峰只是一笑而过,并没有放在心上。

他当然知道李小可不会真的因为自己帅就喜欢自己,只不过其性格就是这样活泼好乐罢了。

约莫四十分钟之后,

车子停在了金陵大学的校门口。

金陵大学作为大夏国稳稳排进前五的重点大学,门前可谓是人来人往,热闹非凡。

“大叔,我去带小瑶找辅导员报道去,你自己先随便逛逛,等我们办好入学手续就给你打电话,一起去吃饭。”

李小可将车停好,对着林峰说道。

“小瑶的事情就拜托你了。”

林峰点了点头,又揉了揉妹妹头,说道:

“把我给你的钱收好,别弄丢了。有什么事,记得给我打电话。”

“嗯!”

林云瑶乖乖的点了点头。

只觉得有哥哥在,心中安全感十足。

这时,李小可说道:

“咦~拜托这个词可太虚伪了,一点诚意也没有。”

林峰无语回道:“那你说怎么样?”

“答应跟我生猴子。”

“…..”

目送俩女离开,林峰无奈的摇了摇头。

这个李小可的性格真的是太古灵精怪了,也不知道妹妹这样一个温柔恬静的女孩子是怎么和她成为好朋友的。

完全不在一条线上。

随后,林峰也在金陵大学内闲逛起来。

十年前,他凭借着优异的成绩考上了金陵大学,并且在这里渡过了四年光阴。

如今重回校园,回想起当初的年少轻狂,心中不免感叹万千,有一种物是人非,韶华易逝之感。

就在这时。

一道惊讶的声音在林峰背后响起。

“林峰!是你?”

林峰停下了脚步,回头看去,看到了一个熟悉的面孔。

云景初!

他的大学同学!

两人之间的关系只能说一般。

当年甚至还因为打篮球比赛的事情,闹过矛盾。

不过,这都是过去了。

一别十年,

此刻忽然见到昔日的老同学。

林峰心中有些许怀恋,脸上不由露出一丝笑意,挥了挥手道:

“老同学,好久不见!”

“原来真的是你!我还以为认错人了。”

云景初满脸笑意的走上前来。

多年不见,云景初混的应该很不错。

一身衣服昂贵奢华,范哲思白色T恤,黑色阿玛尼休闲裤,手腕上更是戴着价值几十万的劳力士大金表,气宇轩昂,一看就是一位成功人士。

“这十年都去哪发财了?大家都联系不上你,好几次同学聚会你都不在,大家还以为你发达了,不愿意和我们这些老同学联系了呢。”

云景初走到林峰面前,上下打量了一眼林峰,嘴角的笑意更加浓厚了。

林峰注意到了云景初稍加戏谑的目光,但也并没有过多在意,微笑回道:

“说句实话,这十年我过的挺惨的!”

“能看出来,要不然你也不会不跟我们联系了!”

云景初一副老大哥的模样,轻轻拍了拍林峰的肩膀。

“如果需要帮助,可以跟我说!我开了一家上市公司,可以为你安排一个保洁的工作,一个月挣个五千块钱,养家糊口完全不是问题。”

“谢谢,不过我目前应该不需要。”

林峰很客气的回应。

他知道云景初在炫耀,在得瑟,不过也只是一笑而过罢了。

时隔十年,每个人都大变样,有了自己的家庭,有了自己的事业。

如今再见面,比谁混的好,倒是可以理解。

“你要知道,现在不比十年前了!经济大环境不好,就算是我公司内的保洁工作,都有大把人应聘!我也就是看在你是我老同学的份上,不然我是不会这样说的。”

云景初搂住了林峰的肩膀,表现的很是热情。

林峰闻言正欲回话,

就在这时,一道轻柔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

“云景初,你在和谁说话呢?”

林峰移目看去,看到了一个倩丽的身影。

女人穿着露肩米白色长裙,一双玉腿长而直。

身材曼妙丰腴,前凸后翘呼之欲出,气质优雅,浑身散发着一股成熟女性的魅力,沿路走来,吸引了不少男同学的目光。

毫无疑问,又是一位商业女精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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