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他慢条斯理的冲程淑梅笑了笑,道:“姑,法子我当然想到了,你要不要听听?”
程淑梅眼睛一亮。
“啥?啥法子?”
她这会儿笃定了程易指不定是找到了什么挣钱的法子正想听听看呢!
想着他这两天不知道哪儿来的钱买了肉,程淑梅心里头就躁得直痒痒!
这下探过身子,眼睛放光,一脸兴奋又好奇的盯着程易。
紧接着,就听见程易叹口气,双手一摊,道:“我啊,以前不懂事,浪荡混日子,不知道你们都是为我好。”
“我现在懂事儿了,也知道长辈们都替我操心,你们可都是实打实的关心我,我心里头明白着呢!”
程易说着,语气顿了顿,紧接着一脸期待的看着程淑梅,“小姑,我知道你对我最好了,我正准备去城里找我爹我哥还有我大伯借钱呢,咱们住的最近,你又最关心我,不然你先借我点儿?等我挣到钱了,肯定第一个还你!”
他说着,信誓旦旦举起三根手指,一脸真诚,“我发誓!”
程淑梅:“……”
她一刹那脸色黑如锅底。
难怪了!
这小子敢情昨天跑县城里去,是去借钱了!
她就说!
程易能浪子回头,母猪都能上树!
借来的钱还用来挥霍,简直是没了救!
自己巴不得他也断一次腿,尝尝自己儿子遭受的苦,怎么可能还借钱给他?
程淑梅心里头几个念头转过,当即打着哈哈,扭开头,装模作样的朝着自家院子应了一声。
“来了来了!我说爹,你咋又口渴了?我这就来!”
程淑梅说着,赶紧担着扁担和簸箕进了门,紧接着猛地一关门,连个多余的眼神都没给程易。
程易却习以为常,转头冲着两个躲在他身后的孩子笑了笑,柔声道:“走吧。”
几人这才继续朝着大河边走去。
路上,不少人见着程易牵着孩子,都是一副活见鬼的模样,嘀嘀咕咕地凑在一起,像是发现了什么了不得八卦似的。
程易压根不在乎。
他牵着晴晴朗朗的手,等着林清然结完工钱,之后带着三人穿过绿油油的田埂,直奔河边。
说是河,实际上是长江的支流。
用当地话叫做夹江,不宽,深浅才到腰的位置,都是活水,鱼很多,肉很鲜美好吃。
岸边有大片大的芦苇荡,芦苇花一飘,水里头就养活了一种长江里极其鲜美的鱼——刀鱼。
刀鱼在程家村被叫做芦花鱼。
后世里,野生刀鱼能够被卖到两三千一斤,可是在如今的程家村,却没多少人愿意吃它。
芦花鱼刺儿多,味道鲜美,但是吃起来费工夫耽误事儿,比不得那些肉厚没刺儿的鳜鱼鲈鱼。
一口下去,满嘴是蒜瓣肉,当然更招人喜欢,更别说注重实惠的庄稼汉子了!
程易从小在村子里长大,摸鱼捉蟹,样样精通。
他卷起裤脚,拿着篮子,又指了指不远处浅水的岸边,对着林清然道:“那边碎石块下面有螃蟹,你带晴晴朗朗去那边玩儿,小心一些,别去深水的地方,我捉了鱼就过来。”
林清然点了点头,带着两只小家伙朝着岸边走去。
程易则是拿着竹篮,下了水。
这一块是芦苇荡,长在岸边,没有那么密集。
水下去不深,刚好到膝盖的位置,他将篮子放在水里,捧了一把水草过来做了遮掩,之后顺手折断两根芦苇,在水里有规律和方向的拍打。
这年头,不比后世。
后世的水受到污染,加上环境不好,过度捕鱼,水里头的鱼压根看不见多少。
而在90年,家家户户还在种田下地的时代,水里头的几大家常杂鱼可是随随便便用网兜子都能捞着。
几分钟后,就看见水下不少巴掌大小的银白色鱼游动了过来。
寸把长,个不大,可是又多又密。
等到瞧见它们成群结队的钻进了篮子里后,程易一个箭步探过去,顺手一抄,一把将篮子给拎了起来。
啧!
就看见竹篮底部,七八条芦花鱼活蹦乱跳,银色的鱼鳞在阳光下折射出细碎的光。
程易擦了一把头上的汗,将芦花鱼倒入林清然带来的木盆里,之后继续去捞鱼。
四十分钟后,程易就捞到了小半盆。
他擦了一把汗,上了岸,歇息了一会儿后朝着林清然看去。
后者坐在石头上,认认真真的看着晴晴朗朗玩耍,两只小家伙手里头捉了两只小螃蟹,正张牙舞爪的互夹。
瞧见程易过来,还带了半盆鱼,两人当下高兴得眼睛放光,凑过来逗鱼玩儿了。
“回去了吗?”
林清然问道。
程易摇摇头。
“我还正事儿要做。”
他道:“你带晴晴朗朗先回去?我马上就回来。”
太阳太大了,况且在水边,两只小家伙终究叫他担心。
林清然也没勉强,点点头,端着水盆又喊了晴晴朗朗穿好鞋子,三人离开后,程易坐在岸边歇息了一会儿,这才拿着篮子继续下了水。
他这次来,是真的有事要做。
重生回来后,他的脑海里,无时无刻不在想着如何挣钱。
程易想起自己上辈子给一家食品公司做代言人。
席间,创始人喝了酒,拉着程易硬是将自己当年摆摊秘方说了一遍。
“我,我和你说,程老弟,想当年,那还是九五年!我就靠着这方子买车买房了!”
创始人一脸通红,自豪又骄傲:“摆小摊咋了?不摆摊,我能开连锁店,挣大钱?”
“你瞧瞧, 就算你这个影帝,不也照样要给我打广告?”
程易那会儿也权当酒醉后的胡言乱语听了。
只是,无心之语却也让程易意识到,资本和明星之间的差距。
因此对那次酒席上的谈话内容格外的印象深刻。
“倒是没想到重生能用上。”
程易笑着自言自语,之后拎起竹篮下了水。
那人说的方子,是麻辣田螺的秘方。
整整九种香料配备起来的,连一斤螺蛳加多少米酒,他都能说得仔仔细细。
并且指定必须得米酒,自家酿的最好。
酒香混着迷香,配上恰到好处的麻辣鲜香,一口嗦下去,汤汁带着Q弹爽口的螺肉,香得简直能叫人舌头都掉了!
在金凤凰歌厅唱歌,不过是应急之举。
按照时间推算,再往后十几天样子,金凤凰歌舞厅的老板杨受先就被调查了。
起因是好姐妹歌舞厅的背后老板盯上了他。
对方路子更广,认识的人更多,因此自然干不过。
而歌舞厅这种地方,又怎么会是纯粹干净的地儿?
黄赌毒,怎么也要沾点边,否则真靠收门票钱,真就亏得裤裆都不剩了。
这事儿闹得挺大,还死了人,上了报纸。
程易那会儿天天琢磨这些乱七八糟的,也就顺带扫了一眼。
好像是叫什么绰号三东子的小混混,再具体的程易也就记不太清楚了。
因此,金凤凰歌厅绝不是久留之地,再加上天天那么晚回来,始终不安全。
一人就算了,他现在有妻子孩子,总不能拿命去赌。
程易下了水。
岸边的水并不深,浅浅刚刚没入脚踝,再往前走,也就是到膝盖的位置。
这夹江地势有点奇特,岸边是一片碎石块,都是从上游被冲下来的。
而再往前五六米的位置,就是一道裂缝,极深极险,一下子就变成了两三米的深度,曾经淹死过不少人。
不过这两年程家村在岸边立了大大小小的牌子,在临界点也打了两个桩,又拉了红线作为警戒线,因此情况好了不少。
水很冷,程易浑然不觉,他低头,双手在石头上一阵摸索。
螺蛳很多,拇指大小,暗青色的外壳,在流水中紧紧吸附在石头上,双手探过去,几乎是一摸一把。
螺蛳好吃,可是麻烦。
清水里的河螺干净一些,捡回去养一下午就能吃了。
要是稻田里的田螺,个头大好几圈,但是泥巴很多,得加菜油进去,养上足足一整天才能入锅。
减掉尾部,下重油,葱姜蒜等等一样不能少。
吃的时候也讲究技巧,一嗦,一吸,鲜美的汤汁随着肉一起进入嘴里。
要是遇上不会吃的,就更费事儿,还得拿着小竹棍子慢慢挑。
这对于要干活的庄稼汉来说,实在是费时费力不讨好,因此农村里很少有人去捡来吃,除非遇见农闲没事儿做,或者家里来了人,要下酒,他们才会去捡来炒着吃。
不多大会儿,程易就捡了整整半个竹篮。
实在是太多了。
一抓一把。
程易直起腰,将竹篮连带着螺蛳在水中仔仔细细的洗了洗,这才起身走回岸边。
已经到一点多了。
做个饭,再将家门前的菜地翻一翻,他就得去县城赶场子了。
程易拎着沉甸甸的竹篮回家,路上顺带摘了几朵蘑菇,走到路口的时候,程易撞见了刚从县城回来的林耀东。
他的眼睛青了一个,高高肿起,嘴角还带着血丝儿,走路脚有些跛。
瞧见程易,他咧嘴一笑,甚至抿唇吹了一声口哨。
“程哥!”
他笑着打招呼,凑过来,探头朝着他篮子里一瞧,“哟!螺蛳!怎么着?捡着回去下酒喝?你可太不够义气了,有酒喝怎么不喊上我?”
小说《重生暴雨夜:带着妻儿成为千亿神豪》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