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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叫温柚沈砚初的小说在哪阅读

今天要推的小说名字叫做《总裁追妻火葬场,她闪婚竹马了》,是一本十分耐读的豪门总裁作品,围绕着主角温柚沈砚初之间的故事所展开的,作者是霓星。《总裁追妻火葬场,她闪婚竹马了》小说已完结,最新章节番外 沈砚初的焦虑(下),作者目前已经写了230447字。

一、作品简介

如果你喜欢看小说,一定不要错过霓星的一本书《总裁追妻火葬场,她闪婚竹马了》,主角是温柚沈砚初。主要讲述了:温柚觉得沈砚初人不错,哪怕两人只做一个月的夫妻也没有怠慢她。她心怀感恩,想在这一个月里帮忙做些力所能及的。男女之事,温柚不懂。男男之事,就更不懂了。但她猜想会是个体力活还有可能受伤,所以提前准备了宵夜……

总裁追妻火葬场,她闪婚竹马了小说免费阅读

二、书友评论

柚柚曾经吃了很多苦,但她依然坚强、勇敢、善良,无畏生活给她的磨难。她的才华不被重视,但还是坚持做自己喜欢的音乐,唱不了歌就自己改变,不适合台前就做幕后。那些痛苦都被当作养料吸收,让她长成一棵参天大树。她拥有美好的品格,顽强的意志,即使寄人篱下也总是完美做好自己的工作。对于生活的态度总是很认真,不肯敷衍自己,她的成功是必然的。即使个子小小,也是那不肯攀附谁的凌霄。沈砚初于她而言,更像是大树上开出的小花,点缀了色彩。他给了她做自己的契机,给了她自由和尊重,真正让她感受到什么是爱。柚柚抓住了机会,一而再再而三三而不竭地救自己于水火之中。这样好的人,就该幸福。

我看到三十多章,实在想不通评分为什么这么低。这本小说9.9分都不过分,因为写的太好了。我追小说已经3-5年了吧,第一次看到这么对我胃口的作者写的实在是太好了,太细腻了。
女主是成长系,男主默默地陪在她身边鼓励她,我真哭死。最重要的是,男主跟别的小说不一样,不高冷,很幽默,对女主从没有冷过脸。妈呀,爱了。而且双洁,男主一直喜欢女主,准确来说是双向救赎。

目前很喜欢这本书的设定,女主也不算傻白甜的一种,知道反击,比如本来签合同的那部分被打电话的人骂,也知道怎么选择不是去求情而是反击,虽然没有真正女强,但是这种理智判断,不盲目求情的女主更让我喜欢。
希望这本书不要虐,到目前为止男主有嘴有误会就解开,也知道爱女主,不别扭,明明喜欢却不说出口的那种不喜欢,不喜欢让女主猜。千万别虐,看不了一点,虐的话提前说。
还有就是希望后面女主被那个孙娅娅欺负或者被人欺负的时候,男主能够在场,不然每次男主都不知道,虽说女主不傻白甜,但更喜欢男主在场的情节。不然显得男主有点多余?(不知道怎么形容)不过,写书的是作者,我就是个读者,该怎么写还是作者来,我也没什么资格随意让作者怎么写。(男女主年龄差多少?)

全程甜,而且没有什么曲折,我就是喜欢这种文章,
但是因为男二的名字叫封景行,根据一贯的取名法,总是潜意识的认为男二是个特别牛特别牛的大总裁,
就是因为这个名字,我对男二实在恨不起来,就是觉得男二好可怜好卑微,但是虽然确实也是他自己作的,甚至还希望女主能回去看看他,笑哭

三、作品赏析

温柚觉得沈砚初人不错,哪怕两人只做一个月的夫妻也没有怠慢她。

她心怀感恩,想在这一个月里帮忙做些力所能及的。

男女之事,温柚不懂。

男男之事,就更不懂了。

但她猜想会是个体力活还有可能受伤,所以提前准备了宵夜和药膏。

现在看来,是她想多了。

沈砚初这种富家大少爷怎么会让自己受伤呢?

当然要像小公主一样,找个对他很温柔很体贴的男人呀。

嗯嗯,小公主是不会委屈自己的。

男人笔直地看过来,脸上的忧色越来越重,声音也沉了不少,“柚柚,你买药膏干嘛?受伤了吗?”

温柚摇摇头,支吾着找理由,“我耳洞发炎了。”

话音刚落,沈砚初一个大步走近,弯下腰紧盯着她的耳垂。

肤色白皙透着粉嫩,有耳洞但没戴耳饰,小小的耳洞嵌在上面尤其可爱。

“好像是有点儿红。”

倏忽间,雪松香充盈空气,他的呼吸径直而下,喷洒在她脸颊,“我给你上药。”

不等她拒绝,沈砚初已经从储物室拿来药箱。

他的手指修长白皙,骨节分明匀称,指甲剪得干净圆润,捏着棉签的样子好像一件完美的雕塑。

温柚脸上有点发烫,身体忍不住往后躲,“我自己来吧。”

她哪里是耳洞发炎,明明是不好意思,红了耳朵。

“别动。”沈砚初重新倾下腰,将棉签轻抵在她耳垂上。

一遍碘伏后,又擦了一层药膏。

冰凉的触感和男人温热的呼吸交融在一起,温柚的心跳直接漏掉一拍。

他的脸近在咫尺。

黑眸深邃柔亮,眼尾微微上挑,像飘落在湖面上的桃花。

高挺的鼻梁和鼻尖形成一道优雅的线条。

薄唇微启,低磁的声音悠悠地传出来,“这两天别碰水。”

温柚点点头,脸已经红到耳朵根,“馄饨凉了,你快吃吧。”

沈砚初似是很轻地笑了声,目光粘腻地从她脸上离开。

坐到座位上,他掏出手机,给碗里的馄饨拍了照。

温柚坐在对面,看见这个举动,感觉挺意外的。

没想到,沈砚初这种见过世面的大少爷也会像普通人一样给食物拍照啊。

还以为所有男人都像封景行那样,不屑于做这种事。

哪怕是他生日那天,她做了一桌子菜,也没见他表现出一点点惊喜,甚至嫌弃她亲手做得蛋糕造型太幼稚。

沈砚初一口一个吃得满脸享受,样子很乖,和散漫的作态判若两人,像是很珍惜碗里的食物,连汤都喝了。

温柚莫名地想起福利院里认真吃饭的孩子们。

见碗已见底,她欣慰地弯弯唇角,双手去拿碗。

“我来洗。”

“我来洗。”

几乎异口同声,沈砚初的手覆在她的手背上。

时间仿佛静止了,男人宽大的手掌将下面的小手完全包住。

灼烫的温度传来,她心里一阵悸动,慌忙把手抽出来,“还是……你来吧。”

沈砚初轻笑了声,拿着碗去水池清洗。

她站在身后,突然觉得有点恍惚。

这个男人可是沈砚初啊。

天之骄子竟然在她面前老老实实地刷碗。

太魔幻了。

不过很快,她的心恢复了平静。

人家可是有男朋友的,不好胡思乱想。

要是相处得好,以后就做好姐妹吧。

“沈砚初,我住到你家,你的朋友会不会不高兴?”

“你说谁?刚刚打电话的方霖?”沈砚初扭过头来,眼中笑意明显,“他替我高兴还来不及。”

有道理。

毕竟现在沈砚初结婚了,就不会再被家里催婚和怀疑性取向,解决了大难题,他们两个想要见面约会也会方便很多。

确实值得高兴。

她了然地点点头,“以后你的朋友想来家里玩,麻烦你提前跟我说一声,我会躲出去的,绝对不打扰你们。”

对方脊骨一僵,整个身体转过来,两只湿手耷拉在胸前,好看的桃花眼泛着迷茫的光。

温柚表情严肃,语气万分诚恳,“你放心,这种事情我是能理解的,你做你自己就好。”

她绝对不会戴着有色眼镜看待沈砚初。

反正就一个月嘛,帮他打打掩护不难。

“……”沈砚初听不懂,仅凭骨子里的教养点点头,“谢谢。”

……

一夜沉寂,天边泛起鱼肚白。

疯狂震动的手机被墨色被子里伸出的大手盖住。

沈砚初赤膊坐起身,抬手揉了揉凌乱的头发,精壮的胸肌和手臂也难掩困倦。

昨晚,只要想到温柚正睡在对面的房间里,他就心跳加速,洗了三个冷水澡都没冷静下去。

折腾了一夜,好不容易在天微微亮的时候才睡着,竟然这么快又被吵醒了。

他哀怨地打了个哈欠,翻看手机。

妈妈蓝妤甩来一条微博链接,跟着发了一列十几个问号。

“又怎么了……”他睡眼惺忪地点开链接。

迷离的双眼逐渐聚焦,随即倒吸一口凉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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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总裁追妻火葬场,她闪婚竹马了》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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