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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恣意放纵的人群呐喊沸腾,斑离繁华的跳跃灯光间,她倩影袅袅,眉眼盈盈,眼神静默,手里提着袋子,站在香樟树下,似一泓潮湿岸堤的一株惬意白花,细腻温婉。

她直勾勾望着他,清亮的眼眸平静如水。

两人遥遥对视,谁都没有先走上前。

沈斯京一双黑漆瞳眸深不可测,喉结滚了滚,手下意识又要摸口袋的烟。

手臂突然被狠狠攥住,女人长尖的指甲戳陷进肉里,他拧眉,淡淡往下一瞥,看到了脸色勃然的谈姝意,她眼睛紧紧盯着宋茉的方向,声音尖锐嘲讽:“沈斯京,你敢过去我们就分手!”

话一出口她就立马后悔了,沈斯京什么德行她最清楚,她不提还好,糊里糊涂的就当作还在一起,她现在一提,他绝对会直接明明白白地提分手。

果然,没等她说些什么来补救,就听见沈斯京直接不耐烦地冲她喊:“分吧。”然后头也不回地就走向宋茉。

谈姝意猝不及防愣在原地,看着他越走越远的背影,脸色渐渐惨白。

沈斯京迈着两条大长腿,慢吞吞停在宋茉跟前,插着兜,语气淡然佯装镇定。

“不是让你别来?”

宋茉眉眼舒展:“我说了我想见你。”

“见我干嘛?”

“就是想。”

沈斯京沉了沉气,从容不迫:“你明天什么时候去学校?”他很嫌弃,“早点走也好,不然我回到家看到你又碍眼,影响我心情。”

宋茉随意撩起晚风拂在脸上的发丝,表情淡漠。

她说:“嗯,会满足你的,我会尽快走。”

晚风温柔,女生的发香味忽然悠悠荡来,那种像不施粉黛的朴素茉莉香猝不及防萦绕鼻尖,沈斯京皱眉,下意识屏住呼吸,两秒后,又不动声色嗅了嗅,幽幽沁香瞬间滑进胸腔抚平不安躁动。

他无意识缓和了表情,轻轻对上女生水光潋滟的眼,忽然觉得自己好像也被头发挠了,脸颊微痒。

对视一会儿,宋茉察觉到了,秀眉轻动,缓慢眨了眨眼,低头避开了他的视线。

男人神色微变,冷冷瞟她一眼,垂睫,含冰的视线落在她提着的手提袋上。

棕色牛皮纸袋,logo是“For Man(男士着装)”。

“这什么?”

宋茉答:“衣服。”

沈斯京面庞紧绷,眉眼冷硬:“给男人买的?”

“嗯。”

“给沈国德的?”

“不是。”

沈斯京不想自作多情地猜自己,也没这个耐心跟她玩猜谜。

他转身就走。

身后的宋茉却倏地勾唇,笑容突然灵动狡黠,慢悠悠的声音从他背后传来:“哥,也不是给你的。”

游刃有余,富有底气。

沈斯京的大脑莫名一下就被激得充血了。

他神色冷峻凝固,带着一股怨气停下脚步,转身。

“我他妈又没说是给我的。”他太阳穴一跳一跳的,抽抽嘴角,眉眼耷拉着斜斜睃她,最后,冷傲迫人地从嘴唇里缓缓挤出三个字,“唐闻白。”

宋茉挑眉,一副恭喜你终于答对了的表情。

“嗯!”她温婉一笑,柔声道,“等一下我和他去酒店碰面,顺便把衣服送给他。反正我今天已经见到你了,我就走了,你和你的女朋友好好玩吧。”

说完,她没有停留,跟仙女似的飘走了。

只留下沈斯京脸色铁青,冷飕飕望着她的背影,阴沉压眉,胸腔拱起的怒火怎么也消不下来。

真他妈的……个没良心的白眼狼,老子从小到大给你买了多少衣服,现在长大了就给别的男人买衣服了,真是狼心狗肺。

出了俱乐部的大门,宋茉将衣服扔进了旁边的垃圾桶,头也不回地走了。

她哥没得到的东西,她也不会送给别的男人。

在原地闷闷抽了十五分钟的烟,沈斯京来到俱乐部的地下室。

地下室很大,一百多平米,美式复古风,黑棕褐色调,幽暗静谧,低调暗黄壁灯,混凝土梁柱,复古木地板,深红砖墙上排列着黑胶唱片,挂着英伦海军旗、黑色镖盘,充满着古旧的粗粝工业感。

“Ross,repeat after me,‘I Ross’,‘Take thee Emily’……”

美剧的声音透过天花板音响环绕在整个地下室里。

沈斯京关上门,将外套脱了挂着,瞥了眼沙发上的男人。

“你什么时候来的?”

深棕色长绒布发上,坐着一个男人,正专注看着电视,冷白皮,浓眉,轮廓立体,黑色短袖灰色长裤,披着张毛绒毯子懒懒散散的。

他回头看了眼沈斯京:“早就来了。我这次好不容易从清厦赶过来,你早说你要飙车,我也把我那车带过来跟你比一把。”

沈斯京没心情,沉着脸让男人往旁边挪位置,然后一屁股坐在沙发上,不声不响,愈发冷然。

季衍风没问都感受到了这人的极低气压。

他侧头,低沉声音含着戏谑:“刚才跟你说话的是你妹?”

沈斯京面无表情地嗯了一声:“你看到了?”

“嗯。她现在是在上大学?”

沈斯京眉眼微动,稍稍扬着:“武北的,成绩还可以,拿了一等奖奖学金。”

瞧这副骄傲的样子,季衍风慢悠悠地给他倒了杯咖啡,意味深长:“不是亲的吧?”

沈斯京没回答。

季衍风笑了笑,话说得直白:“我和我家那位暧昧的时候,就是像你们现在这样的热乎劲。”

说完就看了眼手机,看老婆有没有给自己发消息。

“热乎个鬼,我特烦她。”沈斯京抿了口咖啡,“再说,论热乎劲,谁都比不上你和你媳妇。”

他这兄弟和他那跳舞跳得贼好看的老婆,是出了名的从小拌嘴到大的青梅竹马,也是整个少爷小姐的上流社会圈内最早结婚的,听说一毕业就赶着去领证。每次宴会上两人一出场,就要被人聚着调侃英年早婚,羡煞众人。

但沈斯京特看不起季衍风这种唯老婆是从的妻管严行为。

“你用得着吗,这才异地了一天就挂念。”

“你这种不结婚的男人,”季衍风看了眼时间,起身拎起外套,手背举向他,明晃晃地炫耀那低调奢华的婚戒,笑,“是不会懂我这种已婚男的乐趣的。我走了。”

将咖啡一饮而尽,潇洒离去。

沈斯京不爽:“啧,酒还没喝,我刚来你就走了?”

“我要给我老婆买包,喝酒又得拖到明天,算了,下次吧。”声音渐远。

沈斯京黑沉着脸,大口吞咽黑咖,跟喝汤似的,眉头都不皱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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