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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幸福小区位于九华市第二区,一共13栋居民楼,每栋4单元,每单元18层,每层3户,也就是说,这个小区一共居住了将近3000户居民。

他们有的是从小生长于此,有的是前几年才搬迁而来,但无一例外的,所有居民都不记得这个小区是什么时候建造的,又说不清物业来自于哪一家公司。

唯一清楚的是,幸福小区是九华市环境最好、氛围最温馨、安保最严密的小区,所以想住在这里的人不计其数。奇怪的是,每年搬离小区的人都不在少数,也不知道他们是不是找到了更好的居住之地。

值得注意的是,他们中几乎所有人都很自然地愿意遵守规则,仿佛规则两个字已经刻进了他们的DNA里。他们之中也很少有人对看起来就奇怪的规则内容表达异议,即使是有不同的看法,也是针对那些寻常的规则——比如不能在公共场合大喊大叫、不能在公共场合吃东西——提出的。

就好像所有诡异之处在他们眼中都化成了生活中再平常不过的自然现象。

如同陈韶看到的那样,他们会根据规则对相应的事物、现象表现警惕,却并不认为这不正常。

除此之外,陈韶还简单了解了一部分这个小区的规则。

其中包括不能绘画、不能摄影、不能拍照;也包括禁止饮酒、禁止推销含酒精的一切食物。

这与陈韶在“家”里的同样是对应的。

可以确认,幸福小区,或者说整个九华市,就是一个大型的一层套一层的怪谈城市,所有怪谈都相互关联,环环相扣。

这说明陈韶可以在【招聘副本】结束后留在这里,保持一种相对自由的生活状态,前提是他不会因为触犯规则而死亡。

规则很可怕,但是无望地躺在病床上等死更可怕。再说了,那么多对怪谈毫无认识的普通人都能在九华市活下来,难道有着“家”庇护的他会死的更快吗?

只有那条菜肉相关的规则,让他现在还游移不定。

这些把小区信息透露给陈韶的人,大部分都来自于1~6这六栋居民楼,一共23名;小部分来自于7~12,一共7名。并且楼号越靠前的,来的人越多。

男女人数差不多,大多是青壮年,基本没有见到老人和孩子。这些青壮年对其他有着幼童外表的人也表现出了非同寻常的警惕。

据1栋的一个中年男人所说,他从小时候开始就居住在这里了,他似乎并不“清醒”,没有意识到自己生活在一个充满了怪谈的世界里,而是兴致勃勃地和陈韶聊着这个小区里发生的趣事。

“这小区什么都好,就是规矩多了点,不过也能理解的嘛,规矩多好管理。”中年男人说道,“不过有的规矩就不太合适,就像那个必须回答小孩儿的问题,完成小孩儿的要求的,谁有那么多空儿去跟他们闹着玩儿啊!”

“我觉得还好吧,我们很好奇呀。”陈韶模仿着孩子的语调,继续询问,“除了这个之外呢?你觉得什么规则好、什么规则不好?”

男人想了想:“其他规则都蛮好的,咱们小区都好几届和谐社区评审冠军了。就是出入小区太自由了,都不知道来来往往的都是什么人……”

其他规则都蛮好的?你是说晚上9:30往后的月光,还是突然家访的漫画家?

陈韶忍住自己当面吐槽的欲望,再度确认这个男人真的不清醒。

顺着男人的话头接下去:“对诶,万一小区进坏人了怎么办呢?”

男人不疑有他:“对啊,虽然说警卫会不定期巡查,但是万一真坏事儿了,巡查也来不及啊!”

“要是出入都检查居住证明一类的东西就好了。”同样回避了门卡这个词,陈韶接话。

男人的神色蓦地变成了陈韶在过去十几分钟内突然就熟悉了的茫然,然后他没有听清陈韶的问话似的,笑着回答:“其实也还好吧,这样出入也自由。”

听到这句话,陈韶知道自己不能再问下去了。

礼貌地和男人告别,陈韶回到哥哥身边,忍不住心底发寒。

被怪谈迷惑了神志的普通人意识不到门卡的存在,但陈韶的门卡确确实实就握在手心里。小区出入不需要任何凭证,13栋的出入却都需要门卡验证身份。

有门卡的都是怪谈,至少意识不到怪谈存在的普通人不会拥有。

所以,13栋里居住的难道全都是怪谈?

按照现实世界的逻辑来看,所有小区都需要门卡,有门卡的才能算作小区真正的住户,有资格进入小区。如果按照这个逻辑,怪谈才是真正的住户,那人类算什么?他们圈养的猪猡吗?

陈韶皱了皱眉。

不对,现在信息还不完善,这个结论漏洞很大。

除非是像“甜蜜的家”这种直接在规则上写明了要套用现实家庭逻辑的,否则决不能完全以现实的视角观察怪谈。

而且,从之前的两轮中,其实人类也发现了,并非所有怪谈都对人类拥有食欲。更多的怪谈需求的是人类的“情绪”和“行为”。就好像【甜蜜的家】一样,它需要的就是人类对家的认可和对家人的爱护。

哥哥可是直接买了菜肉回来给陈韶吃的……

对了,菜肉!

陈韶迅速走到卖肉的摊位,目光飞速扫过上架的货品。

没有见到任何疑似人体组织的存在,当然,也许是因为陈韶对人类的肌体并不十分熟悉。

他直接发问:“你好,请问这里都有什么肉卖啊?”

切肉的大婶热心地凑过来,一个个指过去:“都是上好的猪肉,早上刚从屠宰场拉回来的,新鲜着呢!小娃娃,你看这五花,好多层咧!还有这后腿肉,全是瘦的!”

“……谢谢,不用了。”

我现在只希望那块肉不是我哥亲自从某个人身上切下来的。

往好处想,说不定是从小区外面的菜市场买的呢。

回去的路上,他们遇到了一个女人。

她穿着一身海蓝色连衣裙,黑色长发,戴着一顶遮阳的草帽。面容并不如何美丽,却蕴含着令人沉醉的宁静温柔,就像是炎炎夏日里一股凉风。

“过来,我的孩子。”她这样喊到。

“快来尝尝我新做的红烧肉!”围着围裙的女人在不远处朝陈韶招手,“浩浩!快过来!”

“妈妈——”陈韶忍不住喃喃出声,他忘记了自己身在何处,只记得对面的女人是自己阔别已久的母亲,他迈出一只脚,向前走去——

左臂忽然被什么拽住了,一股阴冷气息顺着手臂直往心脏流动。陈韶恍惚了一瞬间,眼前还是自己言笑晏晏的母亲。

“浩浩,咱们晚上去听音乐会吧?妈妈买好票了……”

陈韶右手捂住脑袋,只觉得昏昏沉沉的,脑子缺机油了一样运转不动。

他的意识里依稀闪过几个血肉模糊的场景,想看清却留不住。

“浩浩……你觉得这首歌好听吗?”

“Nous sommes ici pour nous amuser……”

母亲将一张门票递给陈韶。

陈韶听着这歌声,怔怔地伸出手——

“我弟弟没有时间,妈妈禁止他夜晚出门。”另一只冒着寒气的手把陈韶的右手拽了回来,“请不要骚扰儿童。”

随着哥哥的后一句话入耳,陈韶眼前的场景猛地一变,穿着蓝裙子的女士已经走到他们面前,正伸手递出一张黑色的请柬。

音乐会

周日晚21:00~23:00

物业办公楼三楼

邹女士

陈韶顿时惊悚地往后倒退,整个人直接藏在了哥哥身后,同时捂住耳朵,眼睛紧盯着哥哥的后背。

女人幽怨地叹了口气:“何必说的那样难听,我只是想请这位小朋友来听我的音乐会罢了。”

她就是请柬上说的邹女士。

也就是多次险些污染陈韶、致其迷失的音乐的主人。

女人仿佛能透过哥哥的身体看到陈韶,她的声音更加轻缓柔和了:“小朋友,你告诉你哥哥,你愿意去听姐姐的音乐会吗?”

现场一片寂静。

少顷,陈韶放下捂住耳朵的双手,面无表情地开口:“这位姐姐,”其实他想喊阿姨,“妈妈说好孩子不能半夜一个人出门。不过我知道一个人很想听你的音乐会,你去找他吧。他是个画漫画的,目前正在寻找音乐相关的素材。想必您不会拒绝一个小孩的要求吧?”

邹女士微微眯眼,她看了看一边的哥哥,莞尔一笑:“真是可爱的孩子。”她扶着帽檐,依旧把请柬往前递,“那就请你把请柬转交给你说的那个人吧,姐姐对他也是耳闻已久了。”

鉴于这两个怪谈之前还在他脑子里打架,陈韶在“耳闻已久”四个字上打了叉。

接,还是不接?

接了很有可能要“自愿”前往音乐会,鬼知道音乐会上会发生什么,说不定进去就直接迷失了。而且晚上的月光也是致命因素,从13栋到物业办公楼的路上完全无法躲避。但这也有可能是一个牵制漫画家的机会。

现在才是第五天,还有整整三天的时间,陈韶不觉得漫画家会放过机会,也不觉得自己能时时刻刻黏在家人身边。

不接更保险一些,但是目测哥哥打不过邹女士的样子……

陈韶看了一眼凝视着邹女士的哥哥,最终伸手接下请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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