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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可是总不能用短呀和小呀?我的哥哥又短又小,这是反义词,这么形容不对的。”

沈霁淮放弃了监督小家伙写作业的念头,拎着人去了隔壁琴房。

他们两个住在正房,东厢房用来会客用餐,西厢房整个做成了小家伙的休闲娱乐空间。

书房、琴房、游戏房一应俱全。

76弦纯手工23k镀金的竖琴,安静优雅地摆放在琴室正中央的演奏台上,浅金色的日光从270度全景落地窗铺泄进室内。

台下放着一张米白色真皮沙发,一边的圆桌上摆着几只凯瑟琳娜芍药,花蕊沾着几滴露水,正开得颓艳。

佣人估计还来得将其插进花瓶里。

少女细白的手指轻戳摇摇欲坠的花瓣,沈霁淮扯下腕上的头绳,将小家伙蓬松顺滑的长发松松垮垮扎了个低马尾。

“不认真写作业,就开始练琴。”

周颂宜有些不服气瞪了眼正弯腰往沙发上坐的男人。

这个老混蛋,他不写作业时凶她,写了作业又说她不认真。

他是不是忘记了她是他的金主爸爸了!

——

竖琴是她最喜欢的乐器,也是她平时花时间最多的兴趣爱好。

和学中文不一样,不用人逼,她每天都要自觉练上一两个小时。

只不过,身上的裙子不太适合用来练琴。

沈霁淮懒懒地靠在那里,眼皮轻阖,没有用发胶打理得短碎发垂在额前,落下一片剪影,温润衿贵。

迟迟听不到音,他轻啧了一声,幽幽道:

“年初那条高定昨天送到了,你最喜欢的香槟粉那条。”

“oops,daddy是我肚子里的虫。”

僵硬可爱的普通话,沈霁淮听得忍俊不禁。

脚步声消失在门口,没一会儿又重新出现,紧接着婉约精致,空灵柔美的乐声响起。

他眼皮轻掀,往台上看去。

少女微微颔首,半张脸浸润在日光里,肤色近乎透明,纤长雪白的手指在琴弦上翻飞,一缕长发调皮地垂在耳畔。

像是只坠入凡尘的小精灵。

极衬肤色的香槟粉真丝裙波光粼粼,细腻妥帖地包裹着一身幼嫩瓷白的肌肤。

小家伙闹腾是闹腾,但认真起来却让人移不开眼。

他们之间好像进入了一个永恒的画面。

周颂宜安静地坐在琴凳上,手指轻轻拨动琴弦,早就烂熟于心的音符跃然指尖,像是仲夏夜的溪水,淙淙而流。

在她心里,竖琴属于“神的乐器”,如同阿芙洛狄忒的垂眸,温柔如水。

也很像……很像妈妈。

那个在她心里一直很模糊,很温柔的女人。

Young and beautiful,电影了不起的盖茨比里的主题曲。

这是首唱给盖茨比的歌,当我容颜不在,你是否会爱我如初。

空灵恢弘,好像透过音符能看到20年代美国的纸醉金迷。

“daddy,你还想听什么,今天给你免费点哦,下次一首十万美刀。”

回应她的是满室寂静,一抬头,沙发上的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睡着了。

她搭在弦上的指尖顿住,呼吸下意识放轻,起身拎着裙摆,赤脚踩在地上,缓步走下台阶。

光打在男人挺直鼻梁上,印出凌厉立体的轮廓,肤色冷白,衬得眼底那抹青黑愈发明显,似是疲惫极了。

眼皮沉阖着,呼吸安稳舒适,褪去浑身衿冷疏淡。

老混蛋最近又不工作,公司都交给Colin打理了,还有什么压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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