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性文学
高分小说推荐

小说《拾荒种田,我在原始森林求生存》在线阅读

精选的一篇种田小说《拾荒种田,我在原始森林求生存》,在网上的热度非常高,小说里的主要人物有白冰,作者富足的小老虎,无错版非常值得期待。《拾荒种田,我在原始森林求生存》这本种田小说目前连载中,更新了494413字,最新章节第222章 谢道爷赏。

一、作品简介

热门网文大神富足的小老虎的新书拾荒种田,我在原始森林求生存墙裂推荐给大家阅读,主角是白冰。主要讲述了:但收获总是令人开心的!她上蹿下跳地掰下一大坨蘑菇,凑到鼻尖闻了闻,果然有一种浓厚的菌香。花石听到女儿的呼喊,生怕女儿遇到危险,此时也飞速跑到了女儿身边:“怎么了冰?”当他看到女儿手里捧着的一大坨蘑菇时……

拾荒种田,我在原始森林求生存小说免费阅读

二、书友评论

什么大女主,什么不是父系也不是母系..呵呵,就是父系,唯一改的一点就是结婚冠姓——白冰/冰白(在第一章)。
其它完全就是父系,以家为单位(父系特点),女嫁男娶(母系根本不可能把增加自己人口的女性送去别的部落,只有父系才这样) ,还有,原始社会神的地位还是有的,巫的地位还是高的,结果这里面的女巫,确是心甘情愿帮自己的丈夫巩固地位,听丈夫的就连女主,装个神还得是男神
文案上写,既不是父系,也不是母系实际上就是父系。
作者是真心觉得这样还算不上父系吗?

微笑

三、作品赏析

但收获总是令人开心的!

她上蹿下跳地掰下一大坨蘑菇,凑到鼻尖闻了闻,果然有一种浓厚的菌香。

花石听到女儿的呼喊,生怕女儿遇到危险,此时也飞速跑到了女儿身边:“怎么了冰?”

当他看到女儿手里捧着的一大坨蘑菇时,急忙伸手打落,“冰,你怎么傻掉了,这个蘑菇不能吃,有毒的!”

白冰突然想起,原主的阿妈从小就提溜着耳朵告诉她,蘑菇这种东西是有毒的,吃不得,漫山遍野只有松茸一种能吃的菌子,然而,松茸哪里那么容易找到?

因此每一个大人都直接告诫家里小孩,蘑菇有毒不能吃。

看着信誓旦旦的阿爹,白冰一时间不知道该相信脑海里的资料,还是该相信原住民阿爹。

其实,原住民有可能由于种种原因,误会所有蘑菇都有毒,而且这种可能性更大。

但……跟稗草籽一样,白冰还是不敢不把原住民的警告当回事,毕竟生命只有一次,况且她们不缺粮,完全没必要以身犯险。

只是,那么多美味的野生平菇白白扔掉,实在可惜,况且那些蘑菇全都处于正好的时候,再过几天不采摘下来,恐怕就会变老,甚至下一场雨还有可能烂掉。

不如就采一坨下来,拿回家晾干,万一日后证实是可以吃的蘑菇,冬日里岂不是又多一道菜?

跟着阿爹把蚂蚱的身体送回洞屋,阿爹阿妈两个人开始剖开蚂蚱的硬壳取肉。

白冰自己背着草篓子又跑回河边,仅仅只摘完一棵树上的蘑菇,她带来的大草篓子已经装满。

好在河岸离家比较近,她急忙跑回院子里,在地中间铺上草席,倒出蘑菇又跑回河边。

就这样来来回回倒腾了五六趟,白冰感觉自己采回来了将近两百斤新鲜平菇。

阿妈不赞成道:“冰啊,那个蘑菇不能吃的,你弄回那么多做什么?”

白冰掰开一块蘑菇,从里面爬调出来一只比手指还长的夹板虫,她指着虫子对阿妈说:“阿妈你看,这个虫子吃了这蘑菇都没有事,我们吃也一定不会中毒。”

“不可以,不可以,我的阿妈,我阿妈的阿妈全都告诉我,这个蘑菇不可以吃的,吃完了会死。”

白冰心累,“阿妈,那这只夹板虫能不能吃啊,如果能吃的话,河边的蘑菇里面还能找到好多。”

这种虫子住在蘑菇里,吃得肥胖滚圆,呆呆傻傻都不知道跑,拿一根尖木棍就能轻易杀死,如果能吃的话。

她一天就能捉个几十只,也是很不错的肉食来源。

谁料阿妈笑着说:“不能吃的,那种虫子的肉很臭,吃完嘴巴都不想要了,会臭好几天。”

白冰:“……”

果然是她想太多。

管不得许多,先把这些蘑菇晾干再说。

只要不把蘑菇煮来吃,阿爹阿妈对于她晒毒蘑菇这件事,倒也懒得多管。

忙完两百多斤蘑菇,白冰累得直接仰躺在草席上,天为被,地为床,看着淡淡的白云飘过碧蓝色的天空。

漫天五颜六色的叶子如同彩蝶飘落,好美啊。

此时,阿爹阿妈已经把蚂蚱身上所有能吃的肉都剔了出来,装在大笸箩里,足有十好几斤,肉质雪白,晶莹剔透,看着就十分诱人。

石花捡起一小块肉对小锦鲤道:“鲤,今天晚上咱们吃肉肉,好不好呀?”

小锦鲤欢呼:“七又又,七又又,小挤你要七又又……”

休息片刻,白冰又弹跳起来,去帮着阿爹将剩余的蚂蚱肉拴绳晾晒起来,留作过冬的肉食。

尽管有了一点肉,但对于漫长的寒冬来说,这十来斤肉根本不顶什么用。

然而,白冰此时心里惦记的,却是她辛辛苦苦采回来的两百斤平菇。

如果有一只小狗就好了,哈哈,可以让它给自己试个毒,毕竟都是哺乳动物,身体各种器官构成比较相近。

像虫子这种东西……它们的身体构造跟人类的差别,简直堪比人类跟外星人的差别,用它们试毒神马的,似乎确实没有什么说服力。

想到狗狗,她突然意识到一件非常奇怪的事,这个世界里,除了人类,似乎没有其它哺乳动物!

猫啊、狗啊、野猪啊、甚至就连老鼠、豺狼虎豹,这些动物统统都没有在原主的记忆中出现过。

白冰忍不住问道:“阿爹,你有没有见过四条腿的动物,它们身上长着毛,用四条腿在地上跑,它们的妈妈生它们,就像人类生孩子一样,不会生出一堆蛋,而是直接生出一个小崽?”

花石想了半天,最后摇摇头,斩钉截铁地道:“没有看到过,从来没有,不过我在集市上倒是遇到过一个山外人,他身上穿着一种带毛的皮子,那种皮子的衣服很暖和,穿着那个,冬天也可以在外面走。”

毛皮大衣!

白冰坚信,阿爹所描述的那种衣服就来源于某种哺乳动物,有机会她一定要到集市上去看看,那个所谓的外乡人,穿的衣服到底是不是哺乳动物的皮毛。

集市就设在初雪的时候,原因无他,就因为这个时候,山中的昆虫都死得差不多了,蛇类也全都进洞冬眠。

天气也还没有到数九寒冬的程度,这片荒野此时才真正属于人类。

“阿爹,过段时间赶集,我要跟你一起去。”

对于赶集这件事,花石是有心理阴影的,几年前,他带着女儿去赶集,结果把人带出去却没能带回来,遭老太太埋怨了好几年。

现在,女儿好不容易回来了,他是真的害怕这野丫头又在集市上看上了什么人,不肯跟自己回部落。

白冰见阿爹迟迟不吭声,十分反常,以老两口对自己的宠爱程度,但凡她有要求,两个人向来都是立即答应的,现而今阿爹竟然犹豫起来。

只稍稍一想,她也就明白了其中缘故,急忙安慰道:“阿爹,你放心,我现在已经不是几年前那个毛丫头,见到个好看的男人就要跟人家走,我现在也是做阿妈的人了,我还要回来把小锦鲤养大的呀。”

花石见女儿变得如此懂事,自然十分高兴,立即答应了冰跟自己一起去赶集的要求。

秋日里风大且干燥,那些蘑菇和蚂蚱肉晾了大半天,就已经干得差不多了。

小说《拾荒种田,我在原始森林求生存》试读结束!

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