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一本小说,名为《穿书七零,女主要和我抢军官老公》,这是部年代类型小说,很多书友都喜欢宋安安陆建华等主角的人物刻画,非常有个性。作者“黎苏苏”大大目前写了500770字,最新章节第244章大结局(终),已完结,喜欢这类小说的书友朋友们可以收藏阅读。这本书又名《穿书七零,女主要和我抢军官老公》。
一、作品简介
小说《穿书七零,女主要和我抢军官老公》推荐各位书友一读,这本书的作者是黎苏苏,主角是宋安安陆建华。主要讲述了:买回来的肉,一共两斤,分量可不少。宋安安打算做一顿红烧肉。这么好的肉,不做红烧肉实在是太可惜了。有一盘肉,宋安安打算再炒两个青菜就够一家人吃了。这时候自留地里种的蔬菜不多,主要就白菜萝卜。等过一阵子,……
二、书友评论
说一个在段评里面最常出现的问题:错别字.
是真的多,严重的话一章里面有七八个.
有时候就是人物名字打混了.
有时男主前后职位不对,到底是团长还是营长呢.
整一本书里面大致都是不错的.
前期的宋安安的性格也够刚,撑得起整一个家.
印象深刻的霍知青,原小说女主出戏的戏份微乎其微.
整体大纲,不出意外的话,应该也是围绕女主写的. 男主更加多是在前期里面做了绿叶.
但后期的话,也有微微的感觉,从面粉厂的工作,到部队文职…(我说的好像不大合适.)
平平淡淡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错别字是真的多,对于我而言刚看得入迷突然来几个错别字就真的很影响观看,还有就是女主所生的三个孩子也没说大名是什么,也没多介绍孩子捂脸
三、作品赏析
买回来的肉,一共两斤,分量可不少。
宋安安打算做一顿红烧肉。
这么好的肉,不做红烧肉实在是太可惜了。
有一盘肉,宋安安打算再炒两个青菜就够一家人吃了。
这时候自留地里种的蔬菜不多,主要就白菜萝卜。
等过一阵子,能吃上莴笋,芹菜,豌豆苗。
不过想换换口味的话,可以去山上挖点儿野菜或者菌子之类的。
大队的很多人这个时节都会上山挖荠菜。
荠菜肉馅儿的饺子可是经典。
即便吃不上荠菜肉馅儿的饺子,荠菜直接炒了吃味道也不错。
宋安安打算做一盘白炖萝卜。
家里还有年前收的土豆。
土豆埋在米糠里储存着,多放些时间都不会坏。
有土豆的话,就做一盘酸辣土豆丝。
宋安安自己是偏重口味的,也不知道宋家其他人的口味。
不过几个小萝卜头还小,不一定能吃得了辣。
他们吃不了辣的话,就吃白炖萝卜。
素菜烧得快,所以宋安安先下锅做荤菜。
五花肉切成块,下锅焯水。
焯水后,将肉捞起来晾干水份。
锅烧热后加一点点油进去,将锅给润过来。
然后将沥干水份后的肉倒进去煸。
煸到两面金黄,再加一勺料酒,老抽上色,小火翻炒的,再加上生抽。
倒水没过肉。加生姜,葱,冰糖进去,加点盐。
大火烧开,中小火慢炖,收汁。
调料一部分是宋安安在县城的供销社买的,另一部分是从手机上下单的。
这年代人做饭都不会讲究那么多,能吃饱就不错了,压根就不敢想着能吃出什么花样。
乡下做饭最常见的调料就是油盐。
能吃上酱油拌饭都是奢侈的事情。
像宋安安这样做饭的更是没有。
肉在锅里慢慢炖着,宋安安不用管,趁着这个时间,将蔬菜清理了。
大白萝卜洗干净切了一大盘。
土豆切成丝。
另外昨天几个孩子洗澡换下来的衣服,宋安安去打水泡上了。
随着肉炖的时间越久,香味儿越浓。
此时屋子里的陆芳芳已经闻到了肉香味儿。
对于已经很久没会吃上肉的人来说,这样的香味不可谓不诱人。
陆芳芳从屋子里出来,冲宋安安问道,“宋安安,你做了啥这么香?”
宋安安见陆芳芳一脸嘴馋的模样,就知道这人是打上了她家肉的主意啊。
可是她的东西哪能是那么容易惦记的。
宋安安直接道,“我做了啥关你啥事,反正又不给你吃。”
陆芳芳的脸一热,气呼呼的冲宋安安道,“凭啥不给我吃?你买的东西都是我四哥挣得到钱买的,我是我四哥的妹妹,我就能吃。”
宋安安嗤笑了一声,“你也知道是你四哥挣得钱买的呢,又不是你爹娘挣得钱买的。
你想吃找你爹娘要去!
你四哥说了,以后我当家做主,他都听我的,我说不给你吃,你就甭惦记。”
“你……”陆芳芳看着宋安安的眼神恨不得将她给吃了似的。
宋安安撸起袖子问道,“咋地啦,想干架呢?行啊,我奉陪到底。”
宋安安打不过大男人,陆芳芳这样娇滴滴的还是能收拾得了的。
陆芳芳跺脚道,“我不和你打架,等爹娘回来了,我和他们说,到时候非得扒了你的皮!”
宋安安翻了一个大白眼,“多大了,遇到啥事还哭爹喊娘,和没断奶似的,你幼稚不幼稚啊?”
陆芳芳又差点儿被气的半死。
不过她没和宋安安正面干,而是气回了屋子里。
她又不傻,自己一个人单打独斗的,胜算的可能性很小。
还是等着家里人都回来,她再告状。
宋安安这个贱人,她一定得收拾她一顿不可。
宋安安这边,将肉炖的差不多了。
出锅的时候她先尝了一块,嗯,真香啊。
自己炖的红烧肉,味道就是好。
剩下的两个素菜,宋安安很快炒了。
就在宋安安做好饭,陆家人从外面上工回来了。
这肉香味儿这么浓,陆家人咋可能没闻到。
这会儿其他几房都还没开火做饭呢,不用说也知道,这肉是谁做的。
周红英人一到家,就开始满骂咧宋安安败家。
这死丫头,去县城一趟,竟然还买了肉吃?
就她这花钱的速度,分家的二百块钱,顶多几个月就得败光。
其他的几房闻到四房屋子里传出来的肉香味儿倒是羡慕的很。
谁不想吃肉呢?
他们也想吃!
宋安安可不管周红英看着她时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
她冲陆天磊几个人招了招手,“回来了,赶紧洗手吃饭,我做了红烧肉。”
三个孩子已经往肚子里咽口水了。
“娘,有肉吃啊?”
“娘,真吃肉?”
宋安安笑道,“当然,红烧肉,保管你们吃满足。”
“嗯!”
三个孩子赶紧一溜烟的跑来洗手,别说多积极,就盼着早点吃上红烧肉。
宋安安的手艺他们是领教过的,真的没得挑。
宋家其他的几个孩子见有肉吃,也惦记的很。
这不,大房的小儿子陆天海就冲陆大嫂刘玉萍道,“娘,我也想吃肉。”
刘玉萍的脸色有点难看。
她还想吃呢,可是没肉票啊。
说道这个,刘玉萍就开始怀念当初陆建华在部队的日子。
陆建华在部队的时候,待遇好,自己省着,每个月都会往家寄几斤肉票的。
所以在乡下人一年吃不上几回肉的时候,陆家能时不时的买肉吃。
可自从陆建华出事了,家里再也没有补贴,想吃上一回肉可不容易。
这会儿别说陆天海一个孩子馋,刘玉萍这个大人都馋。
陆天萍见孩子要吃,便厚着脸皮道,“四弟妹,你看,我家天海想吃肉,你能不能给他匀几块?也不要太多,给他几块吃了解解馋就可以了。”
宋安安翻了个白眼,“你儿子想吃肉,你自己买去就是了,找我干啥?我欠你家肉啊?”
宋安安知道,面对陆家这一大家子不要脸的,她该拒绝的时候就得拒绝。
人家能不要脸的提出来,她至于害怕拒绝了让人家丢面子呢?
脸面都是自己挣的,不是别人给的。
小说《穿书七零,女主要和我抢军官老公》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