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没想卖军火啊!》这本都市小说造成的玄念太多,给人看不够的感觉。会跳舞的冰箱虽然没有过多华丽的词造,但是故事起伏迭宕,能够使之引人入胜,主角为沈飞瑞克。喜欢都市小说的书友可以一看,《我真没想卖军火啊!》小说已经写了199927字,目前连载中最新章节第64章 狙击手!这本书又名《我真没想卖军火啊!》。
一、作品简介
小说我真没想卖军火啊!的作者是会跳舞的冰箱,主角是沈飞瑞克。主要讲述了:沈飞从来都不是一个守规矩的人,在国内他当会计就经常在危险边缘试探,更别说到这鬼地方了。所谓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沈飞的胆子一向不小。做生意是门技术活,卖军火同样如是。沈飞觉得自己算不上卖军火的,他就……
二、书友评论
主角大学毕业去工地当会计,随随便便就当上了老板的心腹,做假账一年下来随随便便就捞了200万;然后,就为了一个同村的,没错,就是没什么特别恩情的同村好友,国内的好日子不过了,偷渡去美国。呵呵
看到后面属实给我整不会了,别为了强行凑剧情就乱写吧,这样写出来的书有人看嘛?
总的来说很不错,略有瑕疵,猪脚格斗技能为零,再加点格斗技能,拳拳到肉可能会更爽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人给差评。在我的感官这个主角还没有毒点,就算有也是这种小毒点,而且我还没发现,挺好看的
这书写的人和故事都很有跳跃感,是一本看的下去的好书赞
三、作品赏析
沈飞从来都不是一个守规矩的人,在国内他当会计就经常在危险边缘试探,更别说到这鬼地方了。
所谓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
沈飞的胆子一向不小。
做生意是门技术活,卖军火同样如是。
沈飞觉得自己算不上卖军火的,他就是正好有几把枪,想卖了赚点钱而已……
枪支这玩意儿在美国并不好卖,因为太多了。
《战争之王》里有一句台词:在美国枪店比麦当劳还多。
实际上,据不完全统计。
全世界一共有三万多家麦当劳,但在美国,有超过五万家的枪店……
有这么多合法的枪店,市场是相当饱和的。
不合法的军火交易就更难做了。
但沈飞别无选择。
那一袋子枪留着也是烂在他手里,必须处理掉。
当然,如果他有正经的身份和工作,他才不会卖军火呢!
“如果不是真的没办法。”
“我是真没想卖军火啊!”
简单地发了一下牢骚。
沈飞便回到了那个小树林,他以为没人发现这地,结果一进去就看到两个年轻黑人已经翻开了树枝,黑袋子完全露了出来,正要拉开拉链。
沈飞愣了一下,顿时一声大喝。
“嘿!住手!”
“那他妈是老子的东西!”
两个黑人也吓了一跳,接着回头看了一眼,发现是个亚裔,身上还没有武器,一下就嚣张起来。
其中一个黑人居然从腰间拔出一把尼泊尔弯刀,指着沈飞嚣张地骂道。
“法克鱿!哪来的日本猴子?这袋子我们看上了,不想死就滚蛋!”
沈飞一听这话顿时就红温了!
“你他妈的说什么?”
他长这么大还没让人骂过这么难听的话!
沈飞毫不犹豫地掏出枪,三步化作两步,气势汹汹地朝着两个黑人冲了过去。
两个黑人看到沈飞掏枪,直接就吓尿了,条件反射地把两只手举起来!
“法克,他有枪!”
“别开枪!误会!谢特!这是一个意外,兄弟,放轻松……我们错了!”
沈飞火冒三丈,怒不可遏,几乎失去理智,怒气冲冲地把枪顶在其中一个黑人的脑袋上,又给了另外一个黑人一个大逼兜子,怒吼道。
“你们他妈是不是瞎?”
“狗日的黑鬼,睁大你的狗眼看清楚,老子是华国人!”
两人直接跪下,双手高举,颤颤巍巍又快速地说道。
“看清楚了!看清楚了!你是华国人!不是日本狗!对不起!很抱歉!我们很抱歉!冷静……兄弟。”
“我们错了!错了!真的很对不起!请原谅我们!我们马上滚蛋!”
两个黑人打死也想不到。
这个华国人不因为他们抢了他的东西生气,反而是因为说他是日本人而掏枪……
沈飞是生气,但也不至于开枪打死这两个眼瞎的黑鬼。
他一人给了一脚,破口大骂道。
“滚蛋!别让老子再见到你们!”
两个黑人连滚带爬地跑了。
沈飞重重呼出一口气,又骂了两声。
“特娘的,这么恶毒的话是怎么从他们嘴里说出来的?真他妈没脑子,该死!”
沈飞缓了好一会儿,没那么气了之后才拉开了袋子的拉链。
这只是一个小插曲,并不重要。
沈飞把自己当做一个军火销售。
他认为,做销售最重要的两件事。
一是了解自己需要卖的产品。
二是了解客户的需求。
虽然拿了这袋子有段时间了,但沈飞还没有完全清点过里面所有的枪械。
这次把袋子清空后才发现,武器还真不少……
包括有。
手枪:SW-M10两把,雷明顿M51两把,M1911两把,一把布伦10。
步枪:春田1903一把,M1加兰德两把,两把AR10,AKM两把。
冲锋枪:汤普森冲锋枪两把,汤普森M1928A1两把,柯尔特9毫米冲锋枪两把。
喷子:M1897一把,莫斯伯格M500一把。
甚至还有两颗MK2手榴弹以及两颗M67手榴弹。
剩下子弹若干。
沈飞将所有的枪摆出来后真的惊了。
这哪里是普通的装武器的袋子啊,这特么是全系列军火袋!
除了反器材狙击枪,以及火箭筒那种重火力,所有类型的武器都他妈齐了!真是不可思议!
而且沈飞还发现了一个有意思的事情。
这里的枪虽然老,但全部都是美国货,没有一个其他国家的枪。
不用怀疑。
这两把AKM肯定也是美国产。
自从当年第一把AK-47流入南斯拉夫开始,全世界各个国家的造枪厂都开始生产这把名枪。
造型最有辨识度的当属于罗马尼亚AK。
就算自己人不用,拿出去卖销量也是极好的。
沈飞拿起一把AKM,拉了两下枪栓,光是那声音就足以让他的心情愉悦起来,实在是太美妙了。
作为AK-47的改进版,对枪身重量,精准度等方面都有了极大的改进,这把枪是世界上最出名,产量最高的枪都是毫无疑问的。
沈飞对这把枪自然是相当喜爱的,但打的不多。
虽然全世界都在生产AK,但据说还是只有俄国人的AK才是最好用的,具体哪里好用他也不明白,只能说有机会一定要试试。
还有两把与AKM完全相反的枪,AR-10,这两把枪可以说代表了步枪发展的两大方向,一时半会儿说不清楚,以后有机会再说。
除此之外。
沈飞又捡起一把M1加兰德,夹手指神器……现在没有机会打枪,否则他必定得听一声最后一发子弹的“叮”声,肯定比拉栓的声音还要美妙。
还有著名的芝加哥打字机,汤普森冲锋枪,美国黑帮的最爱。
但这所有的枪里面,最特别,最少的应该是这把布伦-10手枪。
一把仿造CZ75的手枪,最出名的应该是为了推出这把枪,制造者甚至特地制造了专门的手枪弹——10mm AUTO弹。
另外,这把枪是不锈钢的,表面有烤蓝和镀铬的处理,像沈飞手里这把,是淡蓝色的,非常漂亮。
不过因为种种原因,这枪最终只生产了不到1500把,公司就破产倒闭了……
以这把枪的颜值和数量,收藏价值比实用价值高多了。
除了没那么有美国特色的AKM外,其他枪实打实的美国货,这其实已经很奇怪了。
沈飞有理由猜测这批枪是美国军方军火库里出来的。
当然,他就随便想想,哪里出来的都无所谓,质量好就行。
清点完手里的货,沈飞就打算出去找客源了。
这批枪虽然老,但胜在质量高,沈飞有信心都卖出去!
小说《我真没想卖军火啊!》试读结束!